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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CRUN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Ma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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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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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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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3 月 18 日 -2018 年 3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9 - 日上午 9 : 30 11 : 30 ,下午 13 : 00-15 :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 018 年 3 月 18 日 15 : 00 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 15 : 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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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公司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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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第三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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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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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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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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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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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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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方式 | 股东人数 | 股份总数 |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现场参会 | 4 | 131,911,350 | 31.430% |
| 网络参会 | 48 | 4,078,820 | 0.9718% |
| 合计 | 52 | 135,990,170 | 32.402%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9 人,代表股份 4,138,82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9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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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通过《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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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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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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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002,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68%;反 对票 3,987,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93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663%;反对 3,987,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3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002,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68%;反 对票 3,983,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929%;弃权票 4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663%;反对 3,983,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40%;弃 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002,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068%;反 对票 3,965,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916%;弃权票 22,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663%;反对 3,965,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06%;弃 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2%。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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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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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郭昕、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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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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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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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
董事签字: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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