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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Jul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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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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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森赫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
备注 |
|---|---|---|---|---|---|
| 1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 |
16,954.73 | 8,957.41 | 4,845.29 | 已结项 |
| 2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 |
7,232.28 | 2,800.00 | 2,694.96 | |
| 3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 | 9,810.37 | 5,200.00 | 3,879.90 | 已结项 |
| 建设项目 | |||||
|---|---|---|---|---|---|
| 合计 | 33,997.38 | 16,957.41 | 11,420.15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
截至2025 年7 月4 日存放金 额 |
账户状态 |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391 | 电梯智能制造 生产线建设项 目 |
101,509,183.37 | 存续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409 | 企业技术中心 升级建设项目 |
2,933,245.02 | 拟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 |
19115701040015575 | 营销维保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 |
- | 已结项销 户 |
| 合计 | 104,442,428.39 |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 |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
7,232.28 | 2,800.00 | 2,694.96 | 293.32 |
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存款利
息收入。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 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 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
总投入。
2、公司在引进优秀技术人才的同时通过内部人才培养计划,提升了原有技 术团队的研发创新能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已能够满足公司应用研究、试 验等需求,节约了该项目中原计划用于引进人才的部分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 293.32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在节余资金转 出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后续办理本次 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对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 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93.32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后续办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专户注 销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 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颂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