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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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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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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文华现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4 年度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文华先生,195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6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东吴商学院)工作,期间 自 1997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曾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东吴商学院)副院长;2015 年 5 月退休。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 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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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 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 独立董 事姓名 |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
通讯出席董 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徐文华 | 7 | 7 | 0 | 0 | 否 | 4 |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共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现场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事项,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 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完善了公司整体薪酬结构体系,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 展奠定了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本 人应出席会议 1 次,现场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事项,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在公司的战略规 划的制订、重大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 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 15 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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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多次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就重点关注事项达成共识,及 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沟 通,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2024 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进行监 督,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意见,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4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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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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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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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4、2024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多次向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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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审查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 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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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文华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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