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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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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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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森赫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 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674.00 万元,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33,997.3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6,954.73 | 16,954.73 | 14,000.00 |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7,232.28 | 7,232.28 | 2,800.00 |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9,810.37 | 9,810.37 | 5,200.00 |
| 合计 | 33,997.38 | 33,997.38 | 22,000.00 |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 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事宜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颂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