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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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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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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05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01.31 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879.25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22.06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即全部存放 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的相关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況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招股说明书计划的募 集资金拟投资额 |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6,954.73 | 16,954.73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7,232.28 | 7,232.28 |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9,810.37 | 9,810.37 |
| 合计 | 33,997.38 | 33,997.38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 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 23,319,328.85 元,本 次拟置换 23,319,328.85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 单位:元 | |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及拟置换金额 |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17,491,579.00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219,390.00 |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4,608,359.85 |
| 合计 | 23,319,328.85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5,377,879.25 元(不含增值税), 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3,083,289.55 元, 故拟置换金额为 13,083,289.55 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19,328.85 元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083,289.55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 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19,328.85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083,289.55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鉴证结论为与实际情 况相符。并出具了《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ZA15578 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 个月,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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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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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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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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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78 号);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