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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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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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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 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当前的经营活动。202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相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进行,保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我们认 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 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 机构,在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其工 作效率、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均表示满意。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审核,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及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文华 陈 刚 王黎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