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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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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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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 届选举。公司于2021 年11 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东流先生、 沈晓阅先生、钱小燕女士、李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文华先生、 陈刚先生、王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文华先 生、陈刚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黎明先生已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7 名董事(其中4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前述候选 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及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1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流先生:
男,1966 年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 年7 月至2001 年9 月,任浙江巨人电梯有限公司 技术部副经理;2002 年1 月至2007 年12 月,任联合电梯总经理;2007 年12 月至2012 年12 月任莱茵有限董事长;2010 年5 月至2012 年12 月任莱茵有限 总经理;2012 年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上海森赫、联合 进出口执行董事、总经理,森赫进出口、米高投资、尚得投资执行董事,联合电 梯、湖州米高监事,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37%的股份,通过浙江米 高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29%股份,通过湖州尚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6.75%股份,通过湖州迈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32%股份,通过湖州途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9%股份, 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东流先生与李仁先生为父子关系,是公司 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李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东流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张晓强配偶的舅舅。除此之外,李东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东流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晓阅先生:
男,1982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7 月至2004 年10 月任杭州神林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 年11 月至2007 年12 月任联合电梯销售经理;2007 年12 月至2012 年12 月任莱茵有限营销总监;2012 年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董事、营销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阅先生通过湖州途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0.22%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晓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小燕女士:
女,1985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9 月至2011 年7 月任联合电梯销售部区域经理;2011 年8 月至2012 年12 月任莱 茵有限合同管理部经理;2012 年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董事、合同管理部经理; 现兼任迈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小燕女士通过湖州迈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0.22%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小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仁先生:
男,1993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8 月至2017 年6 月任森赫电梯总经理助理;2017 年6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董 事会秘书。现兼任上海森赫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仁先生通过浙江米高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 股份,通过湖州尚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75%股份,是公司控股股 东李东流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东流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文华先生:
男,1954 年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6 月直2015 年4 月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东吴商学院)副院长;2015 年5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徐文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 号——独立董事备案》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陈刚先生:
男,1969 年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5 月至2000 年7 月任湖州市工业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科长;2000 年8 月至 2003 年12 月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04 年1 月至今任 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湖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 号—— 独立董事备案》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
王黎明先生:
男,1981 年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12 月至2011 年2 月任上海宅急送物流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经理;2011年3 月至2012 年3 月任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招投标主管;2012 年3 月 至2019 年6 月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部长;2019 年6 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星光玉龙机械(湖北) 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 号——独立董事备案》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