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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er Elevato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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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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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575号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鉴证报告第 1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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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3 页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696,6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117,901.31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45,377,879.2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22.06 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 金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验资报告》。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62,117,901.31 |
| 减:各项发行费用 | 45,377,879.25 |
| 募集资金净额 | 216,740,022.06 |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23,319,328.85 |
|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49,814,272.54 |
| 减: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31,508,804.03 |
| 减:2024 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3,789,864.37 |
|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1,795,670.51 |
| 加:2024 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95,158.3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198,581.12 |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1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练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公司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因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统一管理,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与外部公司签署 的协议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 浔支行”)与外部单位签署,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 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72.60 万元 (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3,789,864.37 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9 月 13 日、12 月 18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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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
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存放金额 |
备注 |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391 | 电梯智能制造生 产线建设项目 |
101,236,734.47 | 已结项 未销户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 |
33100080201000006409 | 企业技术中心 升级建设项目 |
11,961,846.65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练市支行 |
19115701040015575 | 营销维保服务 网络建设项目 |
已结项 销户 |
|
| 合计 | 113,198,581.12 |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练市支行,银行账户 115701040015575,注销前账户余额为 13,789,864.37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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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 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72.60 万元 (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3,789,864.37 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 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 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 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 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 10,081.65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 159.20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节余 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 审议和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13,198,581.12 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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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等因素,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 46 个月(即 2025 年 7 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但实际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除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编制单位: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674.00 |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4,529.8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1,843.2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6,954.73 | 8,957.41 | 330.89 | 4,799.65 | 53.58 | 已结项 | 2,592.89 | 是 | 否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7,232.28 | 2,800.00 | 1,604.69 | 1,784.70 | 63.74 | 自项目建设起46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9,810.37 | 5,200.00 | 1,215.30 | 3,879.90 | 74.61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997.38 | 16,957.41 | 3,150.88 | 10,464.24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378.99 | 1,378.99 | ||||||||
| 合计 | 33,997.38 | 16,957.41 | 4,529.87 | 11,843.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
1、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对募投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但是,因外部客观环境、设备采购 条件等变化,“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至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 论证。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 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10,081.6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合同尾款15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项目节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此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因电梯行业新检规在2023年4月颁布,2024年4月全面实施,其中涉及产品配置说明及多个标识标志、非金属材料部件使用的特殊技 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要求、主机封芯保护、制动器分组控制及试验、被困人员安抚功能与声光提示等较多的变化,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部分子项目需参照新检规 开展建设,公司根据规则落地情况,优先开展了其他子项目建设。行业新检规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 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对照表 第 1 页
| 3、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通过“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扩建公司现有营销网络,在国内各省会城市及其他重点城市新增和扩建30个包含营销、 安装、维保等功能的服务全面、功能完善的分公司,以建立具有较强覆盖能力的服务营销网络。截至2024年8月,公司已按计划在选址城市建设或扩建了15家分公司、 47家办事处。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原计划部分营销网点以“办事处”的形式成立,更为灵活经济,体现了公司对市场的高度适应性。经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营销服务 网络已基本搭建完成,该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时,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 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地降低项目总投入。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 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 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以前年度置换情况: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19,328.8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083,289.55元。截至2021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 |
1、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 营规划等因素,对“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72.60万元(含利息收入且已扣除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公司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申请,实际转出节余募集 资金13,789,864.37元,并将该事项通知给了保荐机构。 2、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聘请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 顾”)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并根据大象投顾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智能制造 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调整“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10,081.6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待支付 合同尾款15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 规划项目节余资金的安排使用,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
无 |
注:本报告中若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