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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C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 2024

58262_rns_2024-03-01_f01798cd-e731-4ad8-8529-63a600c0f02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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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保荐 机构")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先进"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971,105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5,757.78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347.13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21 号的《验资报 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 250,000.00 200,000.00
合计 250,000.00 2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 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 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 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姜紫

姜慧芬

蒋 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pin oz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凯丞

邬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