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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Nov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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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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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股东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投财富”)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303,0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8%)转让给 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中投财富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股东中投财富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减持股份 行为的期限为减持公告后的六个月内,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企业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低于5%时除外”的承诺。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协议自本提示性公 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生效。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若协议转让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相关义务,本次股份转 让事宜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投财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与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投资”)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投财富将其持有的公司 7,303,085 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8%)转让给海恒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16 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投财富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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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21839H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904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投晨曦(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B1 区二层 201-26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办公大楼 906

出资结构:

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名称/姓名 通讯方式
中投晨曦(北
京)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1号楼
906室
0.02 10
中建投资本管
理(天津)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1号楼
906室
1.17 500
中国建银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
金融中心C 座1529 室
41.96 18000
朱添福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办事处吴庄
巷1 号1 号楼2 单元2 号
6.99 3000
毕岱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68号贵都大厦香
江阁0601
2.33 1000
蔡永康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威远西湖花园K8 2.33 1000
陈嘉宝 广东省肇庆市江滨东路12号裕福大厦
2001
2.33 1000
戴桂桂 天津开发区康馨花园A-5-801 2.33 100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邓桂珍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一路百花园二
期海棠阁11C
2.33 1000
冯章茂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北路118号华悦国际
公寓L702
6.99 3000
姜捷 温州市学院中路金平园2幢1002室 2.33 1000
姜扬敏 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油车路40弄1号 0.55 235
李帼珍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碧桂花城紫
华苑B区12 座202 房
2.33 1000
李通 北京市朝阳区香江北路泉发花园小区芳
苑84 号
2.33 1000
李永芬 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36号玉嘉大厦
17 楼
6.99 3000
梁永泉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工业园信展五
金厂
2.33 1000
马金霞 天津市塘沽区开发区傲景苑13-903 1.17 500
潘伟佳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西樵轻纺城锦虹街
102 号
2.33 1000
周泽鸿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花苑
A28
2.33 1000
王荣生 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津门公寓B座
3901#
2.33 1000
王玉咏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泰详路伴景湾
11 栋-1 门1301 室。
2.8 1200
赵红 北京市顺义区滟澜山庄园30-1 1.07 459
郑旭明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沙湖工业区浙江大
明电器有限公司
2.33 1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
表人
名称 类型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住所 经营范围
中投晨曦
(北京)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自然人
独资)
单学 人民币
400万元
2010年12月
31日
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门外
大街21号1
号楼906室
经济贸易咨询;投资顾问;投
资管理;企业策划;会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市
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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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居住地
林玲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市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EA06U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9月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漩漩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D栋4单元17层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 饮项目投资管理;酒店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农业项目投资管理; 财务信息咨询。)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D栋4单元17层1号 出资结构:

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名称 通讯方式
贵州海恒置业
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
城市花园D栋4 单元17层1号
100 1,000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龙漩漩 中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贵阳
韩爱明 中国 监事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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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双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中投财富 协议转让 7,303,085 6.88% 0 0
海恒投资 协议转让 0 0 7,303,085 6.88%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甲方”)

受让方: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股份:转让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 7,303,0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比例 6.88%。

1、股份转让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下列孰高价格:

  • (1)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3%;

  • (2)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 (3)每股人民币 16.16 元。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股份转让款=上述每股股份孰高价格乘以标的股份的总 股份数 7,303,085 股。双方同意前述股份转让价款为最终价款,本协议签署后, 直至股份过户完成日,无论标的股份的市场交易价格发生何种变化,双方均不再 以任何理由调整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对价。

2、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

  • (1)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万元定金作为本协议价

  • 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 (2)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 50%;

  • (3)过户完成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 50%(本

  • 协议约定定金可在本期支付款项中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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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提示性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生效。 4、股份过户安排及权益归属

4.1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股份转让申请;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审核批 准文件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 的过户登记手续。

4.2 乙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期间,甲方收到 的与标的股份有关的分红、配股、股息、股利及其他任何收益、利益或权益分配 归属乙方所有。

5、协议变更、解除

  • 5.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3)本次股份转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不予出具确认意见书;

  • (4)本次股份转让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后不予办理股份过户;

(5)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形。

5.2 本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变更的部分及补充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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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 2、股东中投财富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实施后,中投财富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海恒投

资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中投财富、海恒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 股份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

5、中投财富、海恒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 1、中投财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海恒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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