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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Aug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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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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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7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303,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8%)的股东中投财富辛 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367,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1,061,17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2,356 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 投财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投财富持有公司股份 7,303,0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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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6,367,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61,17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122,356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不低于公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二)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中投财富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在发行人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 的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 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后,减持价 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本企 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减持股份行为的 期限为减持公告后的六个月内,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低于 5%时除外。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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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投财富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中投财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中投财富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投财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 1、中投财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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