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15, 2025
55590_rns_2025-08-15_78ca58b1-8a82-45a2-befa-25b9ac696bd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 元,募集 资金总额 606,203,763.2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到 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6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200.19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 2,908.5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万元,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74.18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金额(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7,100.0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917.65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8,117.84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82.35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74.18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92.02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190.14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 1,978.9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4,5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4,301.90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 378.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及时任保 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 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现更名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与财信证券签署了《北京思特奇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保荐协 议》,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信证券承接。随后,公司 与财信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注销可转债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及保荐机 构财信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知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
存储募集资金。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财信证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 实施地点。随后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并与保 荐机构财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报告期末余额 | 备注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 11,000.00 | 0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知春路支行 |
8110701013101924866 | 8,995.00 | 0 | 已注销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回龙观支行 |
110061534013000419308 | 6,455.00 | 0 | 已注销 |
| 合 计 | 26,450.00 | 0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67.65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 26,182.35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已转出 并销户。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 淀园支行 |
20000003176600108013490 | 15,248.98 | 825.25 | 活期 |
|---|---|---|---|---|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 观支行 |
110061534013004490669 | 15,859.66 | 32.32 | 活期 |
| 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 1001300001076034 | 262.79 | 活期 | |
| 中信银行北京知春 路支行 |
8110701012202442381 | 14,943.65 | 3,181.53 | 活期 |
|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 支行 |
321230100100411895 | 13,818.08 | 0.00 | 活期 |
| 合 计 | 59,870.38 | 4,301.90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56.93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 59,613.45 万元。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易信为实施主体, 为更好的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89.78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增资,由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募集资金户打入成都银行双 流支行募集资金户。
注 2:本报告数据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数据为基准,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与总数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 变更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城 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2,908.57 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B11590 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230,436.0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558,876.06 元,共计 19,789,312.1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B10579 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 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6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4,4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5,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 见。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000 万元 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5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0,5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 同意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G 支撑及生态 运营系统项目”及“AI 技术与应用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070.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将予以终止。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4,074.18 万元(含利息收入)。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除 2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 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 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4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 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用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 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表”(附表 3)。
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 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 |
|---|---|---|---|---|---|---|
| 投资周期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 2025年 | 2,240.57 | 1,285.13 | 10,025.00 | 5,996.43 | 4,638.03 | 3,059.61 |
| 2026年 | 1,720.05 | 1,281.76 | 8,872.30 | 7,195.32 | 3,269.98 | 2,697.77 |
| 2027年 | 1,715.54 | 1,278.40 | 6,992.29 | 5,294.27 | 3,157.11 | 2,584.61 |
| 合计 | 5,676.16 | 3,845.29 | 25,889.59 | 18,486.02 | 11,065.12 | 8,341.99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附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6,182.35 | 本报告期投入募 | 1,042.26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2,200.19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是否已变更 | 截至报告期 | 截至报告期末投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报告期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本报告期实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是 | |||
| 项目(含部 | 末累计投入 | 资进度(%)(3) |
||||||||
| 金投向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入金额 | 用状态日期 | 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分变更) | 金额(2) | =(2)/(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 | 否 | 19,995.00 | 19,995.00 | 17.00 | 16,053.16 | 80.29% | 2025-3-31 | 1,651.97 | 不适用 | 否 |
| 统项目 | ||||||||||
| 否 | 2,105.00 | 2,105.00 | 1,025.26 | 2,064.68 | 98.08% | 2025-3-31 | 不适用 | 否 | ||
| 2. AI技术与应用项目 |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82.35 | 4,082.35 | 4,082.35 | 100.00% | 2025-3-31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182.35 | 26,182.35 | 1,042.26 | 22,200.19 | 1,651.97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6,182.35 | 26,182.35 | 1,042.26 | 22,200.19 | 1,651.97 | ||||||
|---|---|---|---|---|---|---|---|---|---|---|---|
| 受外部因素的影响,“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 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 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3年6月30日调 整至2024年6月30日。 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募投项目“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 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 |||||||||||
| 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无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 不适用 | ||||||||||
| 使用进展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
| 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
| 方式调整情况 | |||||||||||
|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以募集 资金2,908.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 |||||||||||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 |||||||||||
| 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4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7月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为4,074.18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支出,加强监督与管 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 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
|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 |
| 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 |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4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AI 技 术与应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070.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 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74.18 万元(含利息收入)。
附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59,613.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249.98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999.54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31,190.1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999.5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90% | |||||||||
| 是否已变更 | 截至期末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年度投入 | 截至期末投资进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本年度实 | 是否达到 | 项目可行性是 | ||
| 项目(含部 | 计投入金额 | |||||||||
| 金投向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金额 | 度(%)(3)=(2)/(1) |
用状态日期 | 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分变更) | (2)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 | 是 | 22,155.47 | 8,650.74 | 663.57 | 5,469.02 | 63.22% | 2027-12-31 | 440.55 | 不适用 | 否 |
| 目 | ||||||||||
|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 | 是 | 16,225.69 | 28,601.20 | 1,586.41 | 11,701.60 | 40.91% | 2027-12-31 | 701.93 | 不适用 | 否 |
| 目 | ||||||||||
| 3.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11,618.84 | 458.37 | 458.37 | 100.00% | 2025-5-8 | 不适用 | 是 | ||
| 4.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 是 | 0.00 | 8,341.99 | 0.00 | 0.00% | 2027-12-31 | 不适用 | 否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3,561.15 | 13,561.15 | 100.00% | 2027-12-31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000.00 | 59,613.45 | 2,249.98 | 31,190.14 | 1,142.48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 65,000.00 | 59,613.45 | 2,249.98 | 31,190.14 | 1,142.4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台技术 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 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 |||||||||||
| 体项目) | |||||||||||
|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增速逐渐放缓。在此背景下,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正迅速崛起,成为产 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前沿领域与重要发展方向。这一技术融合不仅代表了下一代物联网演进的关键趋势,更为产业智能化升级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 和创新动能,传统物联网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正在被重新定义。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回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终止了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 不适用 | ||||||||||
| 使用进展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 案》(公告编号:2025-024)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
| 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
| 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30,436.0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8,876.06元,共计19,789,312.1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79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 |||||||||||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 适用 |
| 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4月3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7月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除 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 ||
| 途及去向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 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同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 ||
|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附表 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截至期末投 | 改变后的项目 | ||||||||
|---|---|---|---|---|---|---|---|---|---|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 本年度实际 | 截至期末累计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本年度实 | 是否达到 | ||||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资进度(%) | 可行性是否发 | ||||||
| 资金总额(1) | 投入金额 | 投入金额(2) | 使用状态日期 | 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
| (3)=(2)/(1) | 生重大变化 | ||||||||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8,650.74 | 663.57 | 5,469.02 | 63.22% | 2027-12-31 | 440.55 | 不适用 | 否 | |
| 1.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28,601.20 | 1,586.41 | 11,701.60 | 40.91% | 2027-12-31 | 701.93 | 不适用 | 否 | |
|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
| 3.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 / | 8,341.99 | 0.00 | 0.00 | 0.00% | 2027-12-31 | 不适用 | 否 | |
| / |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 458.37 | 0.00 | 458.37 | 100.00% | 2025-5-8 | 不适用 | 是 | |
| 合计 | 46,052.30 | 2,249.98 | 17,628.99 | 1,142.48 | |||||
| 一、改变原因: 1、调整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PaaS行业的竞争格局持续优化,开发工具链日益成熟,开源生 态蓬勃发展,企业对降本增效的需求愈发迫切。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市场趋势、技术演进及自身战略规划,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 对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资源投入能否实施动态调整进行了重新论证。 2、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为积极响应国家数字化战略部署,我司经过深入调研与审慎决策,启动经济中台升级计划。本次升级旨在突破传统业 务边界,将经济中台打造为支撑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基础设施与开放应用生态体系,本次研发升级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为核心,重塑数据要素 价值链,并投入AI云原生技术创新,构建基于分布式云原生架构的新一代城市智能中枢平台。 3、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科技创新浪潮奔涌,新兴产业业态正蓬勃兴起,成为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关键力量。不仅国家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 的发展环境,从需求角度讲,企业转型及民生服务需求增长趋势十分明显,且公司已具备新兴产业业态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上述因素使得项目具备 显著的技术竞争优势和实施保障。 4、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增速逐渐放缓。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回报 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项目。 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 |||||||||
|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 |||||||||
| 目)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 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平台技术与 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 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
|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
| 目)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 不适用 |
|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