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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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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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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2020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47 号《验证报告》。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情况如下: | 使用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 进度 |
| 1 | 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 | 19,995.00 | 14,318.86 | 71.61% |
1
| 2 | AI技术与应用 | 2,105.00 | 608.56 | 28.91%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082.35 | 4,082.35 | 100.00% |
| 合计 | 26,182.35 | 19,009.77 | - |
三、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因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募投项目“5G 支 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由于这两个项目 中“AI 技术与应用”项目是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5G 支撑及生 态运营系统”项目属于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因此在公司业务受到外部因素影响的 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的投入主要集中在“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上。 考虑到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进一步合理安排和统筹募投募投项目建设工 作。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 “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进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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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 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 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 是综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决策, 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投资计划进 度的调整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实施期限的 调整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调 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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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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