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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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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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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9-092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奇”)拟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 6 年,分别假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全部转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 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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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100.00 万元(含),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 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19 年、2020 年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 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12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 者)。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 0.5%。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 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8、2018 年 12 月,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 40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94.26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10,611.78 万股减少至 10,517.52 万股。
9、2018 年 12 月,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 限为 4 个月。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2.22 万股。
10、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于 2019 年 7 月实施完成,具体方案为:以方案 实施前 10,495.30 万股(公司总股本 10,517.52 万股扣除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22.22 万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15,765.17 万股,扣除公司回购的股份 22.22 万股后为 15,742.9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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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设 2019 年度、2020 年度现金分红与 2018 度持平,即 2,728.78 万元,不 考虑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情形,且均在当年 7 月实施完毕,不考虑分红对转股 价格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11、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12、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披露股票注销事项、回购 股份事项及资本公积转增事项外,无其他可能产生股权变动的事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项目 | 2018 年/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2020 | 年12 月31 日 |
|---|---|---|---|---|
| 2020 年末全部未 转股 |
2020 年6 月30 日 全部转股 |
|||
| 总股本(万股) | 10,611.78 | 15,742.95 | 15,742.95 | 17,238.54 |
| 假设情形1: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均与2018 年持平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万元) |
71,474.36 | 74,756.54 | 80,559.32 | 107,659.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531.57 | 8,531.57 | 8,531.57 | 8,531.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125.68 | 8,125.68 | 8,125.68 | 8,125.6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54 | 0.54 | 0.5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54 | 0.49 | 0.4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52 | 0.52 | 0.4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51 | 0.47 | 0.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12.55% | 11.73% | 10.95% | 9.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
11.95% | 11.20% | 10.46% | 8.91%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4 | 4.75 | 5.12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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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 | 2018 年/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2020 年12 月31 日 |
|---|---|---|---|---|
| 2020 年末全部未 转股 |
2020 年6 月30 日 全部转股 |
|||
| 假设情形2:2019 年净利润较2018 年增长15%;2020 年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1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万元) |
71,474.36 | 74,756.54 | 81,839.06 | 108,939.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531.57 | 9,811.30 | 11,283.00 | 11,283.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125.68 | 9,344.54 | 10,746.22 | 10,746.2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62 | 0.72 | 0.6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62 | 0.65 | 0.6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59 | 0.68 | 0.6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59 | 0.62 | 0.6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12.55% | 13.37% | 14.24% | 12.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
11.95% | 12.77% | 13.60% | 11.61%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4 | 4.75 | 5.20 | 6.32 |
| 假设情形3:2019 年净利润较2018 年增长30%;2020 年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3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万元) |
71,474.36 | 74,756.54 | 83,118.79 | 110,218.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531.57 | 11,091.04 | 14,418.35 | 14,418.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
8,125.68 | 10,563.39 | 13,732.40 | 13,732.4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0 | 0.92 | 0.8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0 | 0.84 | 0.8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67 | 0.87 | 0.8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0.77 | 0.67 | 0.80 | 0.8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12.55% | 14.98% | 17.84% | 15.2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 |
11.95% | 14.32% | 17.06%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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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2020 年12 月31 日 |
|---|---|---|---|---|
| 2020 年末全部未 转股 |
2020 年6 月30 日 全部转股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4 | 4.75 | 5.28 | 6.39 |
注: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稀释每股收益可 能出现下降。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 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 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 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同时,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 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可转 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 每股收益,但是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 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100.00 万元 (含 27,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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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迎来 5G 升级换代机遇期
2019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 电颁发 5G 牌照,批准四家企业经营“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标志着我 国进入 5G 商用时代。
5G 时代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范围将不断拓展,推动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升级 换代。5G 具有高速度、低时延、高可靠等特点,构建起高速、移动、安全、泛 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相比 1G-4G,5G 将从“人与人”的通信连接扩展到万 物互联,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范围亦将随之由移动互联网向移动物联网拓展。为适 应 5G 业务发展要求,电信运营商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需不断升级扩容:一方面,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既要统筹考虑 5G 新需求和发展趋势,还要兼容和保持原有 业务的开展和完善;另一方面,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不仅要遵照电信行业标准, 还要外延其支撑能力,深入到用户和合作伙伴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兼容 5G 生态 圈的需求。
2 、新应用与新技术推动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大发展
5G 丰富的应用场景将助推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持续增长。根据国际电信联 盟(ITU)的定义,5G 主要有增强型移动宽带(eMBB)、海量机器类通信(mMTC) 及低时延高可靠通信(uRLLC)三大应用场景,这些应用场景将接入车辆、工业 设备、医疗设备、家居等更多终端,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作为电信运营商的核心 业务系统,将长期受益各种新应用产生的计费、运维、客户管理等新需求,迎来 持续快速发展期。
网络切片、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升 级扩容。网络切片技术的应用需要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实现网络切片的规划、部 署、业务发放、保障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维护管理;边缘计算技术的引入需 要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对边缘计算节点开放接口,支持边缘计算业务的计费和管 理;此外 5G 时代大量的数据产生了更高要求的计算和存储需求。作为运营商数 据采集和处理的核心平台,上述新技术的运用均对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带来更大 网络管控、智能运维的需求,持续推动其升级扩容,为公司在内的相关软件提供 商带来长期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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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 、公司处于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
-
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提供商,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 司已形成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公司正依托核心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积极拓展新业务,致力于在人工智能、云、大数据、万物互联和智慧运营时代, 成为产品、技术、服务、运营的可信赖专家。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在 5G 发展的浪潮中,公司须结合 5G 新业务、新应 用及新技术,从基础架构、支撑能力及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原有技术与产品升级, 才能不断满足市场需求。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旨在将 5G 生态中的各个 角色有机联接起来,形成一体化运营能力,为电信运营商及其上下游企业 5G 商 用业务的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不断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以提升公司产品服 务客户的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
- 1 、人工智能加速向电信行业渗透,电信运营商等积极布局智能化转型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呈现爆发式进步,算法、算力和数据之间的良性循环 对相关产业升级和经济变革产生越来越突出的影响,并有望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 动能。电信网络是信息流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信息化社会的直接参与者和支 撑者,在应用 AI 技术方面具有数据量大、计算能力强、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 电信运营商正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其业务的深度融合,布局智能化转型。
2018 年,中国移动成立了人工智能和智慧运营研发中心,发布了首个人工 智能平台——“九天”;中国电信与合作方共建“人工智能开放实验室”、“灯塔 AI 能力开放平台”等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中国联通与百度等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智能 客服业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加快智慧广电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加速人工智能布局。公司作为电信行业 运营管理平台的核心提供商,应适应客户需求,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相关产品中 的应用。
2 、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顺应电信行业智能化趋势的战略布局
人工智能技术为电信行业服务方式、服务效率、服务体验和管理效率带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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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革。对数据和信息的掌控能力是运营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能力,人工智能以 强大的数据分析和信息提取能力,帮助运营商从数据红利转化为信息红利,协助 电信运营商对内解决管理与服务效率、能力问题,对外提供融合的数字和信息服 务,使电信运营商具备智慧的大脑,实现网络智能化。
在业务拓展方面,人工智能可以对运营商电信业务进行人工智能赋能,拓展 运营商面向垂直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渠道,助力运营商实现综合信息服务数字化转 型;在客服层面,依托人工智能技术适配不同场景、不同行业应用、不同用户的 个性化需求,为电信运营商的客户服务提供新的途径;在运维层面,通过引入人 工智能等自动化技术,促进网络的自我维护、自动优化,提升电信运营商智慧运 营能力和运维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之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将面向电信运营商等客户构建智慧营 销、智慧运维及智慧客服等服务模式,为运营商用户带来新的体验,提升运营商 品牌形象及管理效率,是公司顺应电信行业智能化趋势的战略布局。
(三)补充流动资金
1 、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及扩张需求,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逐年递增。未来随着 5G 商用进程的 加速,电信运营商软件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 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扩大。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 来经营及拓展提供资金支持,进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打下基础。
2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6.67%,负债总额为 59,725.4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9.61%,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公司本 次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长期负债占比。未来随 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 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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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是 5G 背景下公司支撑 及生态运营系统产品的升级扩容;AI 技术与应用项目是公司布局 AI 领域的重要 举措;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前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成为“在人 工智能、云、大数据、万物互联和智慧运营时代,成为产品、技术、服务、运营 的可信赖专家”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做大做强,进一步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 、人才方面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 研发人员及项目实施人员等,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管理与销售等方面建 立了人才团队,核心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继续通过内部选拔培养、外部招聘引进等方式,完善公司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 断增强人员储备,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技术方面
( 1 )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
随着 5G 商用进程的推进,公司紧跟 5G 领域新技术的发展,推动技术和产 品的升级。在技术方面,公司深入研究云网一体化、SDN(Software Defined Network,即软件定义网络)/NFV(Network Function Virtualization,即网络功能 虚拟化)、边缘计算、5G 网络切片编排等 5G 核心技术。在产品方面,着手研发 服务于整个 5G 产业链各参与方的相关产品平台,公司已自主研发 30 余种 IaaS 和 PaaS 层产品软件,可以为电信运营商及其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统一支撑,并提 供丰富的组件服务,协助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在电信运营商领域已具备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为 5G 运营商支撑及 生态运营系统的研发与推广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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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
公司凭借二十多年技术累积的优势,以技术为核心战略,不断推进公司智慧 产品和服务体系研发进程。为更好的支撑运营商发力 AI 所带来的万物互联新蓝 海,2018 年公司成立了新的业务部门——智能产品线;2019 年公司建立了 AI 业务专业委员会、AI 产品专业委员会及 AI 技术专业委员会,致力于在 AI 领域 的业务、产品及技术拓展,公司已经形成了部分基于 AI 技术的具有人脸识别、 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能力的 AIPaaS 组件。
公司拟通过实施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在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智能化系统改造 与升级等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智慧城市、电子商务及物联网等行业的智能化应 用,紧紧抓住国家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带来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水 平和拓展应用领域,打造智慧运营的和谐生态。
3 、市场方面
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秉承为客户“贴身”服务的理念,不断开发 适合客户需求的软件产品,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企业等电信 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电信运营商省级公司中积累了一 批稳定优质的客户,是少有的具备全业务、全运营商运营优势的核心业务支撑系 统提供商。在积极维护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基础上,公司大力拓展大数据运营、智 慧城市、虚拟运营商、中小企业、物联网等领域客户,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客户资 源优势。
五、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促进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 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机制,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股东回报: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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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随着募投项目效益的释放,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 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 积极做好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公司投资者回报, 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科学统筹制定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同时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如期按时完成,尽快实现投资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 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 风险。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 程》中对利润分配的作出了相关制度安排,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不断提高分红政策 的透明度,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证股利分 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 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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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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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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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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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作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责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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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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