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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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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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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7-01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2 号《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思特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6,85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7,237.68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 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940.3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97.31 万 元。上述资金于2017 年2 月6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6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予以专户储存,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思特奇于2017 年1 月20 日披露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全云化BOSS(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合 计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文件京海淀发改(备)【2015】44号京海淀发改(备)【2015】45号京海淀发改(备)【2015】52号京海淀发改(备)【2015】43号京海淀发改(备)【2015】46号京海淀发改(备)【2015】47号-- |
| 16,197.50 | 8,156.50 | ||
| 3,837.40 | 1,932.38 | ||
| 15,914.06 | 8,013.77 | ||
| 3,096.00 | 1,559.04 | ||
| 3,636.75 | 1,831.34 | ||
| 3,583.00 | 1,804.28 | ||
| 46,264.71 | 23,2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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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 年3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297.31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出现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经思特奇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31.63 万元。 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剩余17,965.68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 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思特奇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相关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思特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 件:
-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和相关意见
-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 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 亿元 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相关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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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1.5 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 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 的相关规定,符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对董事会《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思特奇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思特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
思特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东方花旗同意思特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四、备查文件
- 1.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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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
4.保荐机构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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