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7, 2022

55590_rns_2022-04-07_89f435e5-62fc-4f02-8d91-a1460315b36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 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思特奇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的担保,保证责任期间自授信启用之日起 3 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 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的担保,保证责任期间自授信启用之日起 3 年,成都易信以其自有房产提供抵押 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7.36%,均为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2,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2.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 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和资金 的安全与完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起,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经核 查,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预测就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 评估和测算,但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公 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较大差异,该情况符合公司和 市场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 生,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 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我们审查了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根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有关董事及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我们充分了解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胡征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