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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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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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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深圳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均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 2 年。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12%,全部为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任何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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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购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0062 地块 7 号 楼的房产用于办公,目前,可以满足因公司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所需要的生产 经营空间,有利于优化公司北京总部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外部形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约为人民币 31,011.925 万元,定价依据公正、合理,价格公允。公司拟以本次购置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北 京银行申请长期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房款,其余部分公 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购置办公楼事项。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琼、胡征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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