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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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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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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鉴于注销流程法定程序较多,关联方北京巨众惠泽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已完成地方税务局的注销,国家税务局注销工作正在进行中,全部注销工作无 — 法在原承诺期限即2018 年1 月前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飞舟 先生于2017 年 12 月出具了《关于督促注销北京巨众惠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 补充承诺函》,就解决北京巨众惠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同业竞争补充承诺:“督 促继续推进北京巨众惠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预计于2019 年1 月前 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承诺履行延期事宜,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延期有利于 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承诺履行延期的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 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此项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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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权利 常 征 刘 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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