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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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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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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 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符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符合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对董事会《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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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集项 目(全云化 BOSS (业务支撑系统)项目)的金额为 5,331.63 万元,可置换金额 为 5,331.63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 5,331.63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 置换已投入项目资金 5,331.63 万元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 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 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我们对 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 致表示同意。
(三)《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审查了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建 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 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我们认同公 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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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审查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6,74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权利、常征、刘阳 2017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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