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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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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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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0
附表
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4
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4
附表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3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333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思特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鉴证报告第1页


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思特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思特奇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14日

鉴证报告第2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1.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76,5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23,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16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47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492,3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8.03元,募集资金总额606,203,763.2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34,453.7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2.2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00.19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2,908.57万元),

专项报告第1页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74.1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1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917.65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117.84
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74.1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2.0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50.0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690.22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978.9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4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915.10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391.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年7月3日,公司及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专项报告第2页


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21年6月7日与财信证券签署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信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财信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注销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1月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财信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23年2月1日,公司、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信证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随后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并与保荐机构财信

专项报告第3页


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11,000.00 0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3101924866 8,995.00 0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0419308 6,455.00 0 已注销
合计 26,450.00 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67.65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共计26,182.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已转出并销户。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108013490 15,248.98 265.99 活期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4490669 15,859.66 32.43 活期
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1001300001076034 117.51 活期
中信银行北京 8110701012202442381 14,943.65 1,499.17 活期

专项报告第4页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知春路支行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411895 13,818.08 - 活期
合计 59,870.38 1,915.10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56.93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共计 59,613.45 万元。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易信为实施主体,为更好的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89.78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增资,由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募集资金户打入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募集资金户。

注 2:本报告数据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基准,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在变更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专项报告第 5 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人民币2,908.57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30,436.0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8,876.06元,共计19,789,312.1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79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专项报告第6页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3,886.49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11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1,400万元。

专项报告第7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AI技术与应用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70.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74.18万元(含利息收入)。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除21,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专项报告第8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后的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投资周期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计划投资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计划投资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计划投资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025年 2,240.57 1,285.13 10,025.00 5,996.43 4,638.03 3,059.61
2026年 1,720.05 1,281.76 8,872.30 7,195.32 3,269.98 2,697.77
2027年 1,715.54 1,278.40 6,992.29 5,294.27 3,157.11 2,584.61
合计 5,676.16 3,845.29 25,889.59 18,486.02 11,065.12 8,341.9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专项报告第9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专项报告第10页


附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82.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2.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00.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 19,995.00 19,995.00 17.00 16,053.16 80.29% 2025-3-31 5,003.20
2.AI技术与应用项目 2,105.00 2,105.00 1,025.26 2,064.68 98.08% 2025-3-31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4,082.35 100.00% 2025-3-31 不适用

附表第 1页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82.35 26,182.35 1,042.26 22,200.19 5,003.2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82.35 26,182.35 1,042.26 22,200.19 5,003.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受外部因素的影响,“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度,“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效益为 5,003.2 万元,高于该项目计划年均效益 4,936.46 万元,低于该项目当年计划效益 6,327.96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外部市场及客户降本策略影响,验收审批环节拉长,导致部分在手订单效益减少,确认延迟。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 | 无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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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0,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为 4,074.18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支出,加强监督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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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生了利息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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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AI 技术与应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070.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74.18 万元(含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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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13.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50.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999.5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690.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999.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9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22,155.47 8,650.74 1,184.56 5,990.00 69.24% 2027/12/31 1,543.41 不适用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16,225.69 28,601.20 4,318.03 14,433.21 50.46% 2027/12/31 3,344.18 不适用
3.物联网研发中 11,618.84 458.37 458.37 10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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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项目
4.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8,341.99 2,247.49 2,247.49 26.94% 2027/12/31 0.00 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561.15 - 13,561.15 100.00% 2027/12/31 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000.00 59,613.45 7,750.08 36,690.22 4,887.5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5,000.00 59,613.45 7,750.08 36,690.22 4,887.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增速逐渐放缓。在此背景下,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正迅速崛起,成为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前沿领域与重要发展方向。这一技术融合不仅代表了下一代物联网演进的关键趋势,更为产业智能化升级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和创新动能,传统物联网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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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用场景和市场空间正在被重新定义。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回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终止了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详见本报告三、(三)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适用
2025年4月1日,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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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情况 | 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9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2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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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除 21,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

附表第 4页


附表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8,650.74 1,184.56 5,990.00 69.24% 2027/12/31 1,543.41 不适用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28,601.20 4,318.03 14,433.21 50.46% 2027/12/31 3,344.18 不适用
3.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 8,341.99 2,247.49 2,247.49 26.94% 2027/12/31 - 不适用
/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458.37 - 458.37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6,052.30 7,750.08 23,129.07 4,887.5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改变原因:
1、调整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PaaS 行业的竞争格局持续优化,开发工具链日益成熟,开源生态蓬勃发展,企业对降本增效的需求愈发迫切。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市场趋势、技术演进及自身战略规划,本着合理、

附表第 1页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对 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资源投入能否实施动态调整进行了重新论证。

2、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为积极响应国家数字化战略部署,我司经过深入调研与审慎决策,启动经济中台升级计划。本次升级旨在突破传统业务边界,将经济中台打造为支撑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基础设施与开放应用生态体系,本次研发升级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为核心,重塑数据要素价值链,并投入 AI 云原生技术创新,构建基于分布式云原生架构的新一代城市智能中枢平台。

3、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科技创新浪潮奔涌,新兴产业业态正蓬勃兴起,成为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关键力量。不仅国家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从需求角度讲,企业转型及民生服务需求增长趋势十分明显,且公司已具备新兴产业业态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上述因素使得项目具备显著的技术竞争优势和实施保障。

4、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增速逐渐放缓。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回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项目。

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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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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