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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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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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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
二、
三、
目录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页次
1-2
1-8
1-4
1-4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409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特奇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思特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思特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特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思特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思特奇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415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6 月1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期限6 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9,176,5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6 月16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0】第ZB11447 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606,203,763.22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34,453.79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2022 年12 月14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157.93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2,908.5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 余额为2,108.43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84.00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专项报告第 1 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940.16 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1,978.9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7,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的余额为3,527.97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354.68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7 月3 日,公司及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 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 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 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 年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21 年6 月7 日与财信证券 签署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信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财 信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 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 年1 月5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财信证券与

专项报告第 2 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23 年2 月1 日,公司、子公司 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信证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11,000.00 297.14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3101924866 8,995.00 721.11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0419308 6,455.00 1,090.18 活期
合 计 26,450.00 2,108.43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267.65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净 募集资金共计 26,182.35 万元。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中关村
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108013490 15,248.98 1,183.07 活期
交通银行北京回
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4490669 15,859.66 30.33 活期
成都银行双流支
1001300001076034 958.62 活期
中信银行北京知
春路支行
8110701012202442381 14,943.65 1,355.95 活期
兴业银行北京海 321230100100411895 13,818.08 0.00 活期

专项报告第 3 页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淀支行
合 计 59,870.38 3,527.9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56.93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59,613.45 万元。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易信为实施主体, 为更好的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9.78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增资,由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募集资金户打入成都银行双 流支行募集资金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存 在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人民币2,908.57 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 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30,436.0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8,876.06 元,共计

专项报告第 4 页

19,789,312.1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79 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6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4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10 月26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 万元提前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 年11 月2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400 万元提前归还

专项报告第 5 页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 月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4 年4 月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5,000 万元提前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7 月8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9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 年10 月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 万元提前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1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 年4 月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 万元提前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 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专项报告第 6 页

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及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70.6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 终止。该议案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尚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 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除30,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严格管理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8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由“2023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4 年6 月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 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8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5 年6 月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 7 页

  •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415

专项报告第 8 页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82.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57.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5G 支撑及生态运
营系统项目
19,995.00 19,995.00 1,481.66 16,036.16 80.20% 2025/6/30 11,728.79 不适用
2. AI 技术与应用项
2,105.00 2,105.00 161.01 1,039.42 49.38% 2025/6/30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4,082.35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82.35 26,182.35 1,642.67 21,157.93 11,728.7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附表 1 第 1 页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82.35 26,182.35 1,642.67 21,157.93 11,728.7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受外部因素的影响,“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 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
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3 年6 月30
日调整至2024 年6 月30 日。
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
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以募
集资金2,908.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 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附表 1 第 2 页

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4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10 月26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 年11 月2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4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7 月8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9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 年10 月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
1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 年4 月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为4,070.66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支出,加强

附表 1 第 3 页

监督与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放期间
也产生了利息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除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
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2 年8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
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4 年6 月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8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5 年
6 月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附表 1 第 4 页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13.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92.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40.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
项目
22,155.47 20,409.81 1,732.73 4,805.45 23.54% 2025年12月31日 1,198.62 不适用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
16,225.69 14,943.65 6,783.63 10,115.19 67.69% 2025年12月31日 818.99 不适用
3.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11,618.84 10,698.84 76.63 458.37 4.28%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561.15 0.00 13,561.15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000.00 59,613.45 8,592.99 28,940.16 2,017.61
超募资金投向

附表 2 第 1 页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5,000.00 59,613.45 8,592.99 28,940.16 2,017.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传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增速逐渐放缓。在此背景下,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正迅速崛起,成
为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前沿领域与重要发展方向。这一技术融合不仅代表了下一代物联网演进的关键趋势,更为产业智能化升级提供了全新的
技术路径和创新动能,传统物联网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正在被重新定义。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回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多方面因素,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终止了物
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23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30,436.0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8,876.06 元,共计19,789,312.10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

附表 2 第 2 页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79 号)。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适用
2023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4 月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 年7 月8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9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 年10 月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
1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 年4 月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0,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 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除27,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附表 2 第 3 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
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终止“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调整“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
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目计划进度。

附表 2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