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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ug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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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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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证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2024年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飞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1,660万股思特奇股份
至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思特奇控股股东由吴飞舟变更为华创云信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飞舟变
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变化:
董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公告,宋俊德因
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顾问;张美珩
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刘学杰、李锡
亮、夏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
赵德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公告,职工监事
陈立勇先生不幸逝世。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
公告,廉慧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廉慧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公告,
副总经理魏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职后仍在
公司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
张美珩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聘任王晓燕女
士为公司研发总监,聘任顾宝军先生及臧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助理。
3、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3,767.95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732.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01%。
4、募投项目进展较慢,截至2024年6月可转债
募投项目共计使用资金19,855.35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75.83%;定增募投项目共计使用资
金24,339.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0.83%。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的公司治理
情况以及公司业绩变化、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提示和督促上市公司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关注募
集资金投资进度,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必要时履行内部程序评估调整募投项目及
其进度。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3月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信数网(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与上市公
司形成同业竞争、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2、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不适用
4、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
不适用
5、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利益输送、避免浪费以及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6、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7、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不适用
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其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
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1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