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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Jan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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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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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保荐代表人: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宋一宁、程肖飞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内控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三会会
议资料、信息披露等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开展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访谈公
司董事会秘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

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
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文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临时公告
及定期报告等,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定期报告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会文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
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募集
资金使用
相较可转
债募集说
明书存在
变化,公
司已履行
信息披露
程序及审
议程序)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监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等,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3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文件、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会计凭证、
原始凭据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因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可转债募投项目“5G支撑及
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由于这两个项目中“AI技术与应
用”项目是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属于有经
济效益的项目,因此在公司业务受到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的投入主要集
中在“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上。考虑到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基于谨
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
提下,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4年
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可能将变成无实际控制人,目前相关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若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保荐机构将于十个交易日内对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