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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May 10, 2023

55590_rns_2023-05-10_069e05a4-f064-4533-bf16-2622b997ddd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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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规定并结合持续督导违规案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8.34亿
元,同比下降7.78%,归属公司股东的净1,723.27万元下降72.16%奇业绩下滑主3方面的影响 于上市利润为,同比。思特要受到:(1)
11、其他(包核心技术等 括经营环境方面的重大 、业务发展变化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人力成本上涨战略性项目等利率下降;(损合同计提减(3)投资收下降。2、受外部因响,“5G支态运营系统”技术与应用”目所涉及的设购、配套设施安装施工进度约,导致项目原计划有所放 、参与导致毛2)亏值;益同比素影撑及生、“AI募投项备采建设及等受制进度较缓。思 保荐并督 机构将持促做好信 续跟踪息披露
三、公1、股东吴飞胜、张景松2、持股5%理人员关于3、公司、控理人员关于遗漏的承诺4、公司、控首次公开发5首次公开 特奇结合当前目的实际进展经第四届董事次会议审议通定将上述募投到可使用状态由2023年6 调整至2024 30日。 募投项情况,会第三过,决项目达的期限月30日年6月
司及股 东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
公司 及股东承诺 事项 是否履行 承诺 未履 行承诺的解决措 原因及施
1、股东吴飞胜、张景松 舟、王德、廉慧关于 明、咸海丰股份锁定 、魏星、陈立勇、孙永的承诺 不适用
2、持股5%理人员关于 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 及作为股东承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不适用
3、公司、控理人员关于遗漏的承诺 股股东、招股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无虚假记 、董事、监事、高级管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不适用
4、公司、控首次公开发 股股东、行时关于填 实际控制人补被摊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5首次公开 发行时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保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吴飞舟、王德明、咸海丰、魏星、陈立勇、孙永胜、张景松、廉慧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不适用
遗漏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5、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保 不适用
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8、公司、董事王德明、高级管理人员魏星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思特奇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代表人的公告》,因胡磊华先生工作变动,财信证券委派宋一宁先生接替胡磊华先生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