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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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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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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一、
二、
三、
目录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页次
1-2
1-6
1-6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78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思特奇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思特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鉴证报告第 1 页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思特奇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 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特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思特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思特奇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2023417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271.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期限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76,509.4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823,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 年6 月16 日到位,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47 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606,203,763.22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34,453.7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 年12 月14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05.34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实际

专项报告第 1 页

使用募集资金5,868.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155.5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47.32 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的余额为59,873.29 万元(包含利息扣减相关手续费的净额2.91 万元及尚未划转的部分发 行费用256.9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 年7 月3 日,公司及时任保荐机构华创 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 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 年5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财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2021 年6 月7 日与财信证 券签署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信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 财信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

专项报告第 2 页

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 年1 月5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财信证券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2023 年2 月1 日,公司、子公 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信证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034824096 11,000.00
1,370.66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3101924866 8,995.00
275.47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0419308 6,455.00
1,509.47
活期
合 计 26,450.00
3,155.5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67.65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26,182.35 万元。

2、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176600108013490 15,248.98
15,249.73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知春路支行
8110701012202442381 14,943.65
14,944.37
活期

专项报告第 3 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回龙观支行
110061534013004490669 15,859.66
15,860.43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411895 13,818.08
13,818.75
活期
合 计 59,870.38
59,873.2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256.93 万元,扣除前述费用后的

净募集资金共计59,613.45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8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2,908.57 万元予以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90 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专项报告第 4 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 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6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 年4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不存 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除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 格管理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8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专项报告第 5 页

态的日期由“2023 年6 月30 日”调整为“2024 年6 月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 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 年4 月1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17 日

专项报告第 6 页

附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82.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5,868.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18,074.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
统项目
19,995.00 19,995.00 5,868.74 13,383.17 66.93% 2024年6月30日 11,590.66 不适用
2. AI 技术与应用项目 2,105.00 2,105.00 608.56 28.91% 2024年6月30日 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 4,082.35 4,082.35 4,082.35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182.35 26,182.35 5,868.74 18,074.08 11,590.6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附表 1 第 1 页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182.35 26,182.35 5,868.74 18,074.08 11,590.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受外部环境影响,“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及安装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以募集资金 2,908.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思 投入及置换情况 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90 号)。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 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充流动资金情况 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附表 1 第 2 页

独立董事和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除 5,000 万元闲置募 途及去向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2024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财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信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附表 1 第 3 页

附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613.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
项目
22,155.47 20,409.81 2025年12月31日 1,624.16 不适用
2.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16,225.69 14,943.65 2025年12月31日 1,792.23 不适用
3.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11,618.84 10,698.84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561.15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000.00 59,613.45 3,416.39
超募资金投向

附表 1 第 4 页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5,000.00 59,613.45 3,416.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附表 1 第 5 页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在募 途及去向 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1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