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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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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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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证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021年修订)》讲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再融
资程序、再融资简易程序、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小
额快速程序等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股东吴飞舟、王德明、咸海丰、魏星、陈立勇、孙永
胜、张景松、廉慧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5、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保
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8、公司、董事王德明、高级管理人员魏星关于股权激励
的承诺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思特奇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王立柱、朱
明举,持续督导期截至2021年6月7日。
思特奇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财信证券担
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财信证
券承接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财信证券指
定徐行刚先生、胡磊华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思特奇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因胡磊华先生工作变动,财信
证券委派宋一宁先生接替胡磊华先生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