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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May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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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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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 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3:30 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 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5)。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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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5 月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
-
4、《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
-
告摘要的议案》
-
5、《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7、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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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9日(8:30-11:30,14:30-17:00)
-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
3、登记方式:
-
(一)参加股东大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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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 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于2018年5月9日17:0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邮政编码:100086
电话号码:010-82193708 传真号码:010-821938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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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 登记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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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365608
投票简称:思特投票
-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 1.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9.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 月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5 月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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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 容,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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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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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称(法人) 姓名(自然人) |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 |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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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 (自然人) |
|||
|---|---|---|---|
|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 人)或身份证(自然人)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代理人(如有)姓名 | |||
|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 |||
| 股东签名 | |||
| 登记日期 |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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