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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le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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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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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405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Shuttle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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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事 手 冊

股東會時間: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股東會地點:富信大飯店3F 吉祥如意廳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28 號)

目 錄

  開會程序‥‥‥‥‥‥‥‥‥‥‥‥‥‥‥‥‥‥‥‥‥‥‥‥‥‥‥‥‥‥1
  股東常會議程‥‥‥‥‥‥‥‥‥‥‥‥‥‥‥‥‥‥‥‥‥‥‥‥‥‥‥‥2
  報告事項‥‥‥‥‥‥‥‥‥‥‥‥‥‥‥‥‥‥‥‥‥‥‥‥‥‥‥‥‥‥3
  承認事項‥‥‥‥‥‥‥‥‥‥‥‥‥‥‥‥‥‥‥‥‥‥‥‥‥‥‥‥‥ 10
  討論及選舉事項‥‥‥‥‥‥‥‥‥‥‥‥‥‥‥‥‥‥‥‥‥‥‥‥‥‥ 11
  臨時動議‥‥‥‥‥‥‥‥‥‥‥‥‥‥‥‥‥‥‥‥‥‥‥‥.‥‥‥‥ 12
附    件
一、
誠信經營守則‥‥‥‥‥‥‥‥‥‥‥‥‥‥‥‥‥‥‥‥‥‥‥‥ 13
二、第十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6
三、第十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8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 20
五、盈餘分配表‥‥‥‥‥‥‥‥‥‥‥‥‥‥‥‥‥‥‥‥‥‥‥‥‥ 36
六、公司章程(修正前)‥‥‥‥‥‥‥‥‥‥‥‥‥‥‥‥‥‥‥‥‥‥ 37
七、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前)‥‥‥‥‥‥‥‥‥‥‥‥‥‥‥‥ 41
八、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 42
九、股東會議事規則‥‥‥‥‥‥‥‥‥‥‥‥‥‥‥‥‥‥‥‥‥‥‥ 46
十、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48
十一、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相關資訊‥‥‥‥‥‥‥‥‥‥‥‥‥‥‥ 49

浩 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四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浩 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四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富信大飯店3F 吉祥如意廳(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28 號)
議程:
壹、報告事項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 二、監察人查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四、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五、「第十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與「第十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報告。
貳、承認事項
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承認。
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參、討論事項
一、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決議。
二、討論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決議。
三、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決議。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2

壹、報告事項

一、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ㄧO三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6,767,795 仟元,合併 稅前淨損為新台幣 260,687 仟元,合併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255,718 仟 元。合併營業毛利率為 13% ,稅後每股虧損為新台幣 0.71 元。

 (二)研究發展成果如下:
        本公司ㄧO三年度研究發展成果如下:

(1)XPC 系列準系統 / 系統: 3

  • (2) 準系統週邊商品: 5

  • (2) 薄型準系統及 AIO 12

  • (3)ODM 筆記型電腦: 29

  • (4)ODM 平板電腦: 6

展望一O四年度,本公司的營業計劃如下:

(一)經營方針

展望一O四年度,公司整體經營策略方針以五大產品線為主軸 :

  1. 自有品牌迷你準系統 XPC

  2. 持續加強小型化自有品牌電腦系統的產品研發,除經典的 Cube 尺寸 XPC ,小而美的三公升、輕薄一公升及觸控螢幕功能的 All in One XPC 產品線之外,更拓增 0.5 公升超小型迷你電腦主機, 鎖定消費性產品的客層,藉由精美的 ID 設計以及比同型產品更 強大的功能,預計會為 XPC 產品線貢獻許多量能。

  3. 由於雲端運算的需求,對儲存裝置的需求不斷的上升。因此,針 對 Cube 尺寸 XPC ,會設計一個可以同時安裝四顆 3.5 吋硬碟的 機殼,將來會以準系統的方式銷售,一方面保留原有強大 PC 的 運算功能,另一方面又有 NAS 可以安裝多顆硬碟的優點,讓這 款 Cube XPC 成為進入儲存裝置領域市場的敲門磚,進而拓展 Cube XPC 的產品線。

  4. Intel NUC 推出之後,在市場上的確引領一股風潮,由於 Intel NUC 並沒有辦法提供客戶客製化的解決方案,因此在客戶的要 求下,本年度會進行 NUC like 的產品開發,與 Intel 和其他 NUC like 產品不同的是,浩鑫的產品以迷你的體積 0.6 公升,搭配不 同的平台及規格,同時涵蓋高低端,滿足消費性及商業應用的需 求。另外,以積木堆疊概念設計的 discrete box ,提供了超小型 電腦主機可以彈性擴充的功能,亦是一大特色。浩鑫的產品亦可 以另外外接一個 VGA box ,來增加顯示晶片的效能,另外也增 加一個 RS2332 接口,讓浩鑫的 NUC 除了滿足消費性市場之外, 也可以滿足部分垂直應用市場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可以為客戶提 供高度客製化的解決方案。

  5. 藉由齊全的一公升的產品線,積極拓展各種不同的垂直應用市 。

3

  • 強化全系列無風扇機種設計以更適合垂直市場實際應用需求,並 將散熱技術更向上推升,發表可支援高效能 Core i7 處理器的無 風扇輕薄主機。另外,在 All in one 產品線前面板導入 IP54 防潑 水設計,讓 AIO 產品更能適用於 POS POI 以及 KIOSK 的應用。

  • 加強與各區域 SI 配合,宣導浩鑫不論是在硬體或是韌體及相關 包材,皆能為 SI 提供客製化量身訂做的解決方案。

2.ODM 筆記型電腦與 AIO 產品

  • 加強 ID 設計與新材質的應用研發。

  • 持續強化 Shuttle New Ecosystem 的供應鏈管理,縮短 CKD 交 。

  • 期並最佳彈性的交貨方式

完整的 AIO 產品線,尺寸含括了 18.5" 19.5" 23.6" ,搭配多 。 元化的 platform

  • 搭配客戶需求,新增一款 13.3" 超薄型機種。

  • 鑑於筆記型電腦正朝向薄型化發展,研發新一代薄型筆電的 。

  • New Ecosystem 以拓展產品線及歐美客戶群

  • 新增 Discrete 產品線,自行開發特有的 Ecosystem ,不同的 CPU 平台,可自由搭配不同等級的 GPU 小板,除了減少開發成本及 時間,也能最大彈性滿足不同的客戶需求。

搭配教育標案需求,新增 10.1" 小尺寸電腦。

  1. 增加平板電腦產品研發與資源

  2. 延伸 Shuttle New Ecosystem 精神,以模組化設計方式,將主機 板、作業系統、週邊、驅動程式、 UI 介面進行模組化設計,以 提供更彈性、快速的研發時間與合理成本架構。

  3. 開發 2 in 1 Form Factor 產品線,除了原本的消費性定位,增加 , ,

  4. 符合教育市場的規格 例如:提高防水落摔等級 期望能拓展更 多商機。

除了原本的 ARM base 平板電腦,搭配 Intel CPU 回饋價及 Microsoft 免費 OS 的新策略,新開發小尺寸的產品,例如 : 7" & 8" Winpad

  1. 智慧生活產品

  2. 持續深耕經營台灣教育市場,佈局教育市場經銷體系,以深具廣 度的經銷體系策略經營台灣 K12 市場。

  3. 持續經營大陸、海外的智慧教育解決方案,以軟硬整合產品與服 務提供的概念,加值浩鑫原有產品,並延伸銷售領域。

  4. 瞄準物聯網趨勢,投入智慧居家軟體平台方案開發,以 Smart Ville 智慧居家方案品牌進行市場推廣。

  5. 積極培養軟體能力與成功案例,以自有研發及與第三方合作方式 ,

  6. 跨產業合作,最大的成功案例 即是浩鑫與生物辨識技術廠商技 術合作,共同規劃專屬於浩鑫的人臉辨識系統,目前已經被導入 、 、 、

  7. 使用在全台灣各地的機場 港口,如桃園機場 高雄機場 基隆 。

  8. 港等

  9. 憑藉軟硬整合優勢,跨足軟體客製 ODM 業務,提供客戶產品 外,更多的客製服務,以滿足客戶產品特殊的需求。

4

以智慧生活、科技服務為理念,拓展其他商業應用產業,提升浩 鑫轉型升級之產業價值。

  1. 針對大陸華南市場,拓展主機板產品線

開發 Intel 平台核心板,讓客戶可自行設計周遭接口小板以支援 不同的應用,自由度高,開發速度快,適合目前華南快速變化的 。 市場

  • 加入 Phablet 平板手機的主板產品線,配合現行公模,提供客戶 。 ,

  • 多樣化平台選擇 並希望藉由公司軟體實力 根據客戶需求提供 不同的操作介面,期能與市面上其他產品做出區隔化。

在其他產品線,例如 :2 in 1 AIO ,開發 Intel 平台的主機板, 拓展更多商機。

( ) 重要產銷政策

  1. 品牌迷你準系統 XPC

  2. 與上游供應商保持密切聯繫,尤其在於長交期的各個零組件需特 別掌握供應商交貨狀況。 .

  3. 藉由產銷會議,檢視各機種的銷售及庫存狀況,藉由產能的調 整,讓各產品保持合理的安全庫存水位。

  4. 定期檢視 RMA 備品庫存狀況,避免有呆滯料的產生。

  5. 加強產品機構件來料的 IQC 檢驗,避免產品上線組裝因為來料 不良而增加工時。

  6. 持續要求組裝廠加強 OQC 檢驗,降低產品品質不良的客訴案件。

配合今年度微軟 Windows 8.1/10 with Bing problem ,會增加許 多整機出貨的需求,因此在 key part DRAM/HDD/SSD 等, 。 需特別注意價格及供貨情況

2.ODM 筆記型電腦

  • 開發中東、歐洲與亞洲 ODM 客戶。

  • 積極配合標案商參與各國政府標案,以最佳的品質 價格及完善 的售後服務系統提高標案商競爭優勢。

3.ODM 平板電腦

  • 擴編軟體技術人力,定位為 Solution Design Manufacturer ( 方 。

  • 案設計製造商 ) ,強化軟硬體整合能力

  • 從應用商域出發,進行平板電腦軟硬體方案研發,朝特殊應用場 域 ( : 教育市場 ) 進行內容、應用軟體、硬體規格的整合設計。

  • 積極配合標案商參與各國政府標案,以最佳的品質 價格及完善 的售後服務系統提高標案商競爭優勢。

  • 智慧生活產

  • 依據台灣教育市場運作的了解,正式將浩鑫的智慧教育解決方案 推動進入『經濟部工業局軟體採購』項目,提供各級學校免開標 採購的機動及便利性。

  • 積極進行海外、大陸教育標案的操作,尤其是東南亞及中南美客 。

  • 延伸軟硬 整合實 力 , 跨 入 智慧家居 產品與 服 務, 創立

  • SMARTVILLE 智慧居家解決方案品牌,以平價且完整的智慧生 活產品定位,推展台灣及海外市場。

5

跨足長期照護市場,積極經營台灣及大陸居家式服務及老人安養 。 市場

  1. 綜上全年預計銷售數量為 2,226,482 台。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有鑑於市場的發展趨勢,浩鑫積極創造企業永續發展與時代同步的產業競
爭力,並尋求更大營收成長力道。而面對消費性市場上,國際大廠與低價白牌
的上下夾殺,浩鑫則將主力研發集中商業應用、垂直市場應用發展。

近幾年來雖然在桌上型電腦的成長都是呈現下滑的趨勢,但是根據 ICT 相 , 關的產業分析 受惠於雲端運算的需求,不管是公有雲或是私有雲都會有高度 , ,一 。 的需求及成長 因此在儲存裝置的市場 直會是呈現正成長的趨勢 另外, 在 POS 部分,因為歐盟法規做出修改,規定所有的店舖,從明年開始不論大 小都必須要有 POS 系統,可以預期在明年的歐盟國家會有很高的 POS 系統需 求。因此今年度所開發 4 bay Cube XPC 以及符合前面板 IP54 認證的 AIO 產 品,可以因應未來以上兩個趨勢的解決方案。

目前 1 公升的產品線已經成功地打入數位看板的市場,接下來的重點是要 聚焦在 4K HDMI2.0 等相關數位內容播放的技術。此外,今年度也會開發 一款具有遠端控制的 1 公升產品,讓該產品線的功能更加完備。

人臉辨識系統 HR70 系統已經陸續在台北松山、桃園、高雄小港機場裝置 一 完畢,提供國人便利的快速通關服務,獲得 致的好評。人臉辨識也是浩鑫近 一兩年來的的重點發展項目之一,未來浩鑫也會針對生物特徵辨識領域投入相 關的資源,開發新一代的產品。

在可攜式產品事業方面,目前主要以筆記型電腦與平板電腦的 ODM 代工 設計為主。 2014 年新增 2 in 1 機種以及 Windows 8.1 筆記型電腦與平板電腦 產品;除推出符合 Intel Roadmap 產品外,浩鑫也將增加小尺寸平板電腦與混 合型筆電的開發,另外,也跨業合作進行智慧穿戴與車載市場的開發研究。

此外,在軟硬整合研發的商業應用上,浩鑫推出的 EDUPAL -智慧教育 平板解決方案在台灣、大陸及海外均有初步成果。三個層級的產品架構設計讓 不同國家客戶可依其科技教育發展需求選擇最合適的產品解決方案。並透過試 點計畫,協助合作客戶導入新產品服務,漸進式的爭取後續的採購標的。數位 化智慧教育是各國近年來積極推動的重大政策,市場研究機構預估全球智慧教 室市場規模從 2014 348 億美元,至 2018 年可達 600 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 約為 14% ,其市場潛力可觀。

浩鑫 EDUPAL 智慧教育解決方案在台灣已成功建立教育市場的品牌專業 形象,目前採購使用的學校遍及北、中、南、東及金門馬祖等地,全台約計超 過 10 萬人使用。海外及大陸市場仍以智慧教育產品整體方案輸出的概念,提 供客戶硬體、平台、應用軟體及相關客製的整合方式,以因應教育在地化的市 場需求。

延伸軟硬整合實力,跨入智慧家居產品與服務,創立 SMARTVILLE 智慧 居家解決方案品牌,以平價且完整的智慧生活產品定位,兼具簡易安裝及多元 功能整合的優勢,以滿足前裝及後裝市場為策略,積極推展台灣及海外市場。 有鑑於各國政府積極推動老年照護相關政策,浩鑫亦於 2015 年佈局長期 照護市場,預計將與雙連安養中心進行緊密的策略合作,積極推動台灣及大陸 居家式服務及老人安養相關智慧系統與服務。

6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濟環境對公司之影響

根據最新市場研究資料顯示, 2015 年全球 PC ( 傳統 Desktop Notebook) 、 平板電腦和手機的出貨量總和預計將達到 24.7 億台,整體來看較 2014 年成長 3.9% ,其中,傳統 PC 雖較 2014 略微下滑,仍具有相當大的市場占比約 2.59 億台,而在行動裝置部分,除了手機之外,平板電腦也有微幅的成長約 7.8% , 預估出貨量為 2.33 億台;預估至 2016 年平板電腦出貨量可達 2.59 億台。 據分析師指出, PC 產業去年成長,因 Win XP 停止支援,導致企業更換 PC 裝置,不過今年第 1 季換機潮已退燒。然而,這波下滑並非整體 PC 銷售長 期疲弱的必然徵兆,行動 PC 的成長仍比去年同期增加,並預測今年 PC 銷售 溫和下滑,接下來 5 年則持續成長。此外,微軟 Win 10 作業系統可能將帶動 買氣,因為有受壓抑的舊電腦換機需求。而行動 PC 市場今年出貨量來看,不 減反增,其中則以混合型筆電產品概念在第一季有展現強勁的成長,值得關注。 綜觀而言,整體傳統 PC 市場的下滑已見趨緩,接續 Windows 10 的問世, 可望帶入另一波換機風潮。浩鑫今年策略除了鞏固商用/專案市場外,也推出 數款針對消費性及 Gaming 概念電腦主機搶占市場;筆記型電腦則以超薄型、 混合等新概念產品最有成長空間。而在平板電腦方面,雖然年成長率強勁,惟 因消費性市場的流血競爭,浩鑫將著重於特定市場/應用,以需求整合與客製 化的解決方案,創造市場區隔、提升競爭優勢與獲得更佳利潤。整體公司發展 而言,將以商用市場、新興市場、垂直應用,做為市場開發、產品研發的主軸, 以量 (ODM) 與質 ( 品牌 ) 並進的發展策略,落實在品牌與代工兩大事業體。未來 , 浩鑫將投資更多心力持續產品研發與應用市場拓展。期望本公司能再創佳績 。 為股東創造最大的利益

整體公司發展而言,將以商用市場、新興市場、垂直應用,做為市場開發、 產品研發的主軸,以量 (ODM) 與質 ( 品牌 ) 並進的發展策略,落實在品牌與代工 兩大事業體。未來浩鑫將投資更多心力持續產品研發與應用市場拓展。期望本 。 公司能再創佳績,為股東創造最大的利益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7

二、監察人查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浩 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 含合併財務報表 ) 及盈餘 分配案等,其中財務報表 ( 含合併財務報表 ) 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招美 會計師及廖婉怡會計師查核完竣,上述決算表冊並經本監察人查核竣事,認為尚無 , 不符 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備具報告書,報請 鑒察。

此致
本公司一O四年股東常會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監 察 人:余 宏 揚

劉 怡 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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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 說明:為強化公司治理,擬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 敬請 鑒察。

四、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 說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 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為轉讓予員工買回本公司股份,截 至買回期間屆滿為止,有關執行情形報告如下:
買回次數 第十二次買回
股份之種類 普通股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新台幣308,125 仟元
預定買回期間 103/8/5 ~ 103/10/4
買回之區間價格 新台幣10.00~ 16.00 元
己買回股數 6,000仟股
己買回總金額 新台幣55,886,407 元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每股新台幣9.31 元
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 8,800仟股
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已發
行股份總數比率
2.52%
尚未辦理銷除或轉讓(股) 8,800仟股
備 註

五、「第十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與「第十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報告

  • 說明:依「第十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與「第十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 工辦法」規定,本辦法應提股東會報告,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與附件 三,敬請 鑒察。

9

貳、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承認。
  • 說明: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其中財務報表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招美、廖婉怡會計 師查核簽證,上述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亦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竣, 出具查核報告在案。

  • ~

  • 2、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3 7 頁、會計師查核報告 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敬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由: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明: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送請監察人

  • 審查完竣,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

決議:

10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決議。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 年12 月31 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12
號函辦理,擬修訂「公司章程」,其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敬請  決
議。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文 修正前 修正後 修訂依
據及理
第十二條 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
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或法人股東
或法人股東指派代表人中選任之,連選得連
任。
本公司設董事五~七人,其中獨立董事席次
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
~七人,其中獨立董事席次 配合法令
修訂
一,獨立董事之選舉應採取候選人提名制,
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
能力之人或法人股東或法人股東指派代表
人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第廿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二次修定於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三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四次修定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九日。
第五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廿三日。
第六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年八月五日。
第七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十三日。
第八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日。
第十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十二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八日。
第十四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廿七日。
第十五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廿八日。
第十六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廿二日。
第十七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八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九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一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第二十二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三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五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十六次修定於民國一OO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七次修定於民國一O一年六月十五日。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二次修定於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三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四次修定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九日。
第五次修定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廿三日。
第六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年八月五日。
第七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十三日。
第八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日。
第十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十二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八日。
第十四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廿七日。
第十五次修定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廿八日。
第十六次修定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廿二日。
第十七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八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九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一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第二十二次修定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三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五次修定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十六次修定於民國一OO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七次修定於民國一O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八次修定於民國一O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決議:

11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決議。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 年12 月31 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12
號函之規定,配合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其修正前
後條文對照表如下,敬請  決議。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文 修正前 修正後 修訂依
據及理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用記名累積
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
印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
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人數相同之選舉
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用記名累積
投票法,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
印出席證號碼代之,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
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人數相同之選舉
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本
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192
條之1 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為之。
配合法
令修訂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
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
次分別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如有二人以上
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
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
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
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依
次分別當選為董事、獨立董事或監察人,如
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
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
主席代為抽籤。
配合法
令修訂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決議。
說明:本公司為因應業務成長與營運資金週轉所需,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
證作業程序」,其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敬請  決議。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文 修正前 修正後 修訂依
據及理
第四條
背書保證之額度
一、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
當期淨值百分之七十五。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
之二十為限,惟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
則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七十五為限


背書保證之額度
一、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
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對單一企業背
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
二十為限,惟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則
以不超過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決議: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12

訂定日期:103.11.12
附件一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一條(訂定目的、依據及適用範圍)
  •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及相關法令規定,特訂定本守則,以資遵循。
本守則之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之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
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
與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
第二條(禁止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以下簡
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
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
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及任
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受僱
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第三條(利益之態樣)
本守則所稱利益,其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
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
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第四條(法令遵循)
本公司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
、
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
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第五條(政策)
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
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第六條(防範方案)
  • 本公司依前條之經營理念及政策,清楚且詳盡地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含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應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
令。
本公司於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協商溝通。
第七條(防範方案之範圍)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時,應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
前項防範方案應包含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一、行賄及收賄。
二、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三、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四、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13

第八條(承諾與執行)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其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
策,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應承諾積極落實,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
確實執行。
第九條(誠信經營商業活動)
本公司應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於商業往來之前,本公司應考量其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
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宜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
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宜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
涉及不誠信行為,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第十條(禁止行賄及收賄)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
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
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但符合營運所在
地法律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對政黨或
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
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第十二條(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對於慈善
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第十三條(禁止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直接
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藉以建立商
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第十四條(組織與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並
隨時檢討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宜由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
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五條(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務時,應
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第十六條(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利益迴避)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監察人與經
理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應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
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
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
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14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使其自身、配
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第十七條(會計與內部控制)
  • 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 ,

  • 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 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 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不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 報董事會。

第十八條(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本公司依第六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監察人、

  • 經理人、受僱人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 列事項:

  • 一、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 二、提供合法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 三、提供正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之處理程序及金額標準。

  • 四、避免與職務相關利益衝突之規定,及其申報與處理程序。

  • 五、對業務上獲得之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

  • 六、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範及處理 程序。

  • 七、發現違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處理程序。

  • 八、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第十九條(教育訓練及考核)
  • 本公司應不定期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 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 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明確 有效之獎懲制度。

第二十條(檢舉與懲戒)
本公司除應提供正當檢舉管道,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確實保密。
本公司應明訂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並即時於公司內部網
  • 、 、 、

  • 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 姓名 違反日期 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第二十一條(資訊揭露)

  •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其誠信經營守則執行情形。

  • 第二十二條(誠信經營守則之檢討修正)

  •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 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第二十三條(施行)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15

附件二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訂定日期:102.12.16
  •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 第1 項第1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 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 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 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受讓人資格)

  •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董事會同意之 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 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 購資格。

(分配原則及轉換之程序)

  •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 準,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 上限等因素,授權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受讓認購股數。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 一、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 二、 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 、

  • 款期間 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 三、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價格以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 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16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
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1 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第九條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股份日起三年內全 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 股份變更登記。
,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7

附件三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訂定日期:103.8.5

  •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 第1 項第1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 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 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 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受讓人資格)

  •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董事會同意之 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 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 購資格。

(分配原則及轉換之程序)

  •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 準,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 上限等因素,授權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受讓認購股數。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 四、 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 五、 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 、

  • 款期間 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 六、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其價格以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 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18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
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1 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第九條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股份日起三年內全 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 股份變更登記。
,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9

附件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浩鑫 股份有 限 公司 民國 103 年及 102 12 31 日 之 個 體資產 負債 表, 暨 民國 103 年及 102 1 1 日 至 12 31 日 之 個 體 綜 合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 動表與 個 體 現 金流 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財務報表之 編 製 係 管理 階 層之 責任 ,本會計師之 責任 則為 根據 查核 結 果對 上 開 個 體財務報 表表 示 意見 。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 本會計師之 意見 ,第一 段 所述 個 體財務報表 在 所 有 重 大方 面 係 依照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 製 準則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浩鑫 股份有 限 公司 民國 103 年及 102 12 31 日 之 個 體財務 狀況 , 暨 民國 103 年及 102 1 1 日 至 12 31 日 之 個 體財務 績 效 及 個 體 現 金流 量。

浩鑫 股份有 限 公司 民國 103 年度 個 體財務報表 重要 會計項 目 明 細 表,主 要 係 供 補 充 分 析 之 用 , 亦 經本會計師 採 用 第二 段 所述 之查核程序 予 以查核。 據 本會計師之 意見 , 該 等 明 細 表 在 所 有 重 大方 面 與第一 段 所述 個 體財務報表 。 相關資訊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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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6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 字 第 0920123784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 管 證 審字 第 101002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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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110
1125
1170
1180
1200
1220
130X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60
1821
1840
1990
15XX
1XXX


2120
2170
2180
2219
2230
2250
2310
2399
21XX
2570
2645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5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三一)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九)
當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預付款項(附註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二)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五及三二)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及二一)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四及七)
應付帳款(附註十八)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負債準備(附註四及二十)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 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8
-
2
1
4
-
-
4
1
-
20
-
1
65
11
-
-
3
-
80
100
-
4
-
5
-
-
-
-
9
2
-
2
11
78
5
2
3
-
5
3

2)
89
100
102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 367,894
339
83,443
38,459
170,007
557
435
169,067
52,973
14,121

897,295

-
54,057
2,903,691
465,419
-
16,099
115,542
7,986

3,562,794

$ 4,460,089

$ -
154,880
9,739
214,924
1,062
7,380
3,949
8,560

400,494

75,504
-

75,504

475,998

3,484,733

235,640

79,478
127,501
16,623

223,602

127,312


87,196)

3,984,091

$ 4,460,089

$ 521,808
-
116,838
11,309
295,076
851
1,288
171,173
89,066
198,158

1,405,567

5,755
55,357
2,762,446
474,632
81,261
15,520
91,741
9,547

3,496,259

$ 4,901,826

$ 6,646
167,657
13,299
315,927
-
42,167
1,348
8,695

555,739

75,276
100

75,376

631,115

3,503,603

237,724

32,952
215,275
465,258

713,485


154,960)


29,141)

4,270,711

$ 4,901,826

















(
















(

















(
(















(
(

11
-
2
-
6
-
-
4
2
4
29
-
1
56
10
2
-
2
-
71
100
-
3
-
7
-
1
-
-
11
2
-
2
13
71
5
1
4
10
15

3)

1)
8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21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三一)
4110
銷貨收入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4600
技術服務收入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附註十及三一)
5110
銷貨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三一)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附註二三)
6900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110
租金收入
7130
股利收入
7190
其他收入
103年度
79
2
77
23
100
67
33
1
-
32
9
10
24
43
-
11)
-
-
-
1
102年度


$ 1,011,269

23,359
987,910

302,483
1,290,393

856,376
434,017
17,153

-

416,864
118,710
133,589

310,004

562,303

1,783
(
143,656)
3,677
1,632
1,398
5,954


$ 928,175

12,153
916,022

806,317
1,722,339

818,188
904,151
-

18,171

922,322
179,446
149,511

469,289

798,246

765

124,841
3,946
2,322
5,368
5,303









(













(






















54
1
53
47
100
48
52
-
1
53
10
9
27
46
-
7
-
-
-
-

(接次頁)

22

(承前頁)

103年度




706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
(損)益份額(附註四)(
8,733 )
721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附註十五)
15,431
7225
處分投資淨損(附註八)(
128,139 )
7230
外幣兌換淨(損)益(附
註二三)
(
5,731 )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利益(損失)(附註四)
339
7590
什項支出
(
4,58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118,752)
7900
稅前淨利(損)
(
262,408 )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
四)

14,989
8200
本年度淨利(損)
(
247,419)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147,721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利益
107,466
8360
確定福利之精算利益(損
失)
(
5 )
83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4,182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259,36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1,945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五)
9710
基 本
($ 0.71)
9810
稀 釋
103年度
(
1 )
1
( 10 )
-
-

-
(
9)
( 20 )

1
(19)
12
8
-

-
20

1
102年度


393,451
-
(
7,534 )
2,086
(
6,646 )
(
1,019)

397,277
522,118
(
47,140)

474,978
70,560
6,749
2,625

145

80,079
$ 555,057
$ 1.38
$ 1.37




(



23
-
-
-
-
-
23
30

3)
27
4
1
-
-
5
3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23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除每股資訊外, 為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每股0.239元


C15
資本公積現金分配-每股0.261元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
庫藏股買回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每股0.7元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L1
庫藏股買回

D1
103年度淨損

D3
10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附註二二




$ 3,401,313



-

-

-


-


-


102,290


-

-


-


-


3,503,603


-

-

-


-

(
18,870)


-


-

-


-

$ 3,484,733





(附註二二




$ 309,074

-
-

-


-

(
88,774)


17,424

-

-


-


-

237,724
-
-

-


-

(
2,084)


-

-

-


-

$ 235,640





未分配盈餘
(附註二二




$ 305,911

(
31,826 )
(
205,139 )
(
81,291)

(
318,256)


-


-

474,978

2,625


477,603


-

465,258
(
46,526 )

87,774
(
242,459)

(
201,211)


-


-

(
247,419 )
(
5)

(
247,424)

$ 16,623




















員工未賺得酬勞
$ -
-
-

-

-

-
(
27,459)
-

-

-

-
(
27,459 )
-
-

-

-

22,903

-
-

-

-
($ 4,556)




(附註二二)
$ -

-
-

-


-


-


-

-

-


-

(
29,141)

(
29,141 )
-
-

-


-


-

(
58,055)

-


-


-

($ 87,196)










法定盈餘公積
$ 1,126

31,826
-

-


31,826


-


-

-

-


-


-

32,952
46,526
-


-


46,526


-


-

-

-


-

$ 79,478


特別盈餘公積
$ 10,136

-

205,139


-


205,139


-


-

-

-


-


-

215,275
-

(
87,774 )

-

(
87,774)


-


-

-


-


-

$ 127,501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56,546)


-

-

-


-


-


-

-

70,560


70,560


-

14,014


-
-

-


-


-


-


-

147,721


147,721

$ 161,735








未實現損益
($ 148,409)
-
-

-

-

-

-
-

6,894

6,894

-
(
141,515 )
-
-

-

-

-

-
-

111,648

111,648
($ 29,86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22,605
-
-

81,291)

81,291)

88,774)
92,255
474,978
80,079
555,057

29,141)

4,270,711
-
-

242,459)

242,459)
1,949

58,055)

247,419 )
259,364
11,945
$ 3,984,091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會計主管:卜濟世

經理人:余麗娜

24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損失)
A20000
調整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提列呆帳(迴轉利益)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及負債損失(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
之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益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A23100
處分投資淨損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A240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商品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30
預付款項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10
預收款項
A32200
負債準備
(接次頁)
103 年度
( $ 262,408 )
14,947
119,632
(
8,191 )
12,426
(
339 )
2
(
3,677 )
(
1,398 )
8,733
(
1,783 )
(
15,431 )
128,139
5,696
17,153
-
478
(
6,646 )
(
15,897 )
125,069
923
(
3,590 )
(
75,810 )
(
4,290 )
(
17,892 )
(
3,560 )
(
97,948 )
2,492
(
34,787 )
102 年度
$ 522,118
19,484
119,009
840
32,397
6,646
3
(
3,946 )
(
5,368 )
(
393,451 )
(
765 )
-
7,534
10,724
-
(
18,171 )
(
10,984 )
(
574 )
32,175
(
105,641 )
8,204
(
3,927 )
(
162,000 )
31,074
(
9,858 )
5,554
92,805
(
3,555 )
(
21,053 )

25

(承前頁)


103 年度
102 年度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 135 )
$ 6,830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3,191)
A33000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出)
(
118,092 )
152,913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 )
(
3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7,522)
(
545)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25,616)

152,36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27,692 )
-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46,169
4,029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5,160 )
(
133,482 )
B02400
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1,300
45,00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624 )
(
7,303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054
1,377
B04500
取得其他無形資產
(
8,308 )
(
8,868 )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96,404
-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188,327
(
138,327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556
1,806
B07500
收取之利息
3,901
3,805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1,398

5,36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84,325
(
226,595)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00 )
-
C03600
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價
(
14,766 )
(
7,182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242,459 )
(
81,291 )
C04600
發行新股
-
72,000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
58,055 )
(
29,141 )
C09900
資本公積現金分配

-
(
88,774)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15,380)
(
134,388)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757
8,518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153,914 )
(
200,100 )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21,808

721,908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67,894
$ 521,80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102 年度

26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自 103 1 1 日至 103 12 31 日止)依「關 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 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應納入編製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 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13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1 0 4 3 2 0

27

會計師查核報告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12 31 日之合併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 事。 上開 合併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 之責 任 ,本會計師之責 任 則 為根據 查核 結果 對 上開 合 。 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 意見 ,第一 段 所 述 合併財務報表 在 所有 重大方面 係依 照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 監督 管理 委 員會認 可 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 公告編製, 足以 允當表 達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 狀況 ,暨民國 103 年 及 102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 績效 及合併現金流量。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 經 。 本會計師出 具 無保 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在案 ,備供 參考

==> picture [16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 六字 第 092012378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 審字 第 1010028123

==> picture [225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7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8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1100
1110
1125
1150
1170
1200
1220
130X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60
1821
1840
1990
15XX
1XXX


2100
2120
2170
2219
2230
2250
2310
2399
21XX
257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500
31XX
36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九)
當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預付款項(附註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三)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五及三三)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及二二)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附註四及七)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負債準備(附註四及二一)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3年12月31日
41
-
3
-
28
-
-
12
1
2
87
-
1
-
9
-
-
3
-
13
100
5
-
18
6
-
1
2
-
32
1
-
1
33
59
4
2
2
-
4
2
2)
67
-
67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年12月31日

$ 2,425,022
339
179,379
1,327
1,619,196
4,250
9,176
713,846
67,533
94,397
5,114,465
-
64,109
-
541,190
-
17,472
148,992
17,603
789,366
$ 5,903,831
$ 300,193
-
1,048,724
328,169
1,062
77,370
95,861
11,370
1,862,749
75,504
1,844
77,348
1,940,097
3,484,733
235,640
79,478
127,501
16,623
223,602
127,312
87,196)
3,984,091
20,357)
3,963,734
$ 5,903,831

$ 1,474,228
-
209,525
5,197
5,026,539
35,850
11,877
844,644
137,500
277,640
8,023,000
5,755
65,409
-
583,457
81,261
17,258
123,587
20,661
897,388
$ 8,920,388
$ 920,527
6,646
2,840,031
599,445
540
125,312
78,234
15,745
4,586,480
75,276
1,442
76,718
4,663,198
3,503,603
237,724
32,952
215,275
465,258
713,485
154,960)
29,141)
4,270,711
13,521)
4,257,190
$ 8,920,388

















(

(
















(



















(
(

(















(




17
-
2
-
56
-
-
10
2
3
90
-
1
-
7
1
-
1
-
10
100
10
-
32
7
-
1
1
-
51
1
-
1
52
39
3
-
3
5
8
2)
-
48
-
48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29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1 1 日至 12 31

103年度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三二)
4110
銷貨收入
$ 6,828,877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61,082
4000
營業收入淨額

6,767,795
營業成本(附註十)
5110
銷貨成本

5,857,724
5900
營業毛利

910,071
營業費用(附註三二)
6100
推銷費用
496,896
6200
管理費用
236,730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13,726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047,352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附註二四)
2,256
6900
營業淨利 (損)
(
135,02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四)
12,355
7110
租金收入
2,439
7130
股利收入
4,362
7190
其他收入
18,293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
(附註四)
-
721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附註十五)
15,431
7225
處分投資淨損(附註八)(
150,588 )
7670
減損損失(附註十三)
-
103年度
(接次頁)

30

(承前頁)

(承前頁)
103年度




7630
外幣兌換淨損(附註二
四)
(
4,444 )
7510
利息費用
(
10,881 )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利益(損失)(附註四)
339
7590
什項支出
(
12,96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125,662)
7900
稅前淨利(損)
(
260,687 )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
五)

4,969
8200
本年度淨利(損)
(
255,718)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149,184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利益
111,648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損失)
(
5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
份額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260,827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5,109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 247,419 )
8620
非控制權益
(
8,299)
8600
($ 255,71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1,945
(接次頁)
103年度

31

(承前頁)



8720
非控制權益
8700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六)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3年度
-
-
102年度


(
6,836)
$ 5,109
($ 0.71)


(
21,208)
$ 533,849
$ 1.38
$ 1.37
(

(

(



-
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經理人:余麗娜會計主管:卜濟世

32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每股0.239元


C15
資本公積現金分配-每股0.261元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
庫藏股買回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每股0.7元


N1
股份基礎給付

L1
庫藏股買回

D1
103年度淨損

D3
10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3,822,605
-
-
(
81,291)
(
81,291)
(
88,774)

92,255
474,978

80,079

555,057
(
29,141)
4,270,711
-
-
(
242,459)
(
242,459)

1,949
(
58,055)
(
247,419 )

259,364

11,945
$ 3,984,091
單位:除每股資訊外,
為新台幣仟元
非控制權益 權



$ 7,687
$ 3,830,292
-
-
-
-

-
(
81,291)

-
(
81,291)

-
(
88,774)

-

92,255
(
22,018 )
452,960

810

80,889
(
21,208)

533,849

-
(
29,141)
(
13,521 )
4,257,190
-
-
-
-

-
(
242,459)

-
(
242,459)

-

1,949

-
(
58,055)
(
8,299 ) (
255,718 )

1,463

260,827
(
6,836)

5,109
($ 20,357)
$ 3,963,734
普通股股本
(附註二三




$ 3,401,313



-

-

-


-


-


102,290


-

-


-


-


3,503,603


-

-

-


-

(
18,870)


-


-

-


-

$ 3,484,733





(附註二三




$ 309,074

-
-

-


-

(
88,774)


17,424

-

-


-


-

237,724
-
-

-


-

(
2,084)


-

-

-


-

$ 235,640



未分配盈餘
(附註二三




$ 305,911

(
31,826 )
(
205,139 )
(
81,291)

(
318,256)


-


-

474,978

2,625


477,603


-

465,258
(
46,526 )

87,774
(
242,459)

(
201,211)


-


-

(
247,419 )
(
5)

(
247,424)

$ 16,623













員工未賺得酬勞
$ -

-
-

-


-


-

(
27,459)

-

-


-


-

(
27,459 )
-
-

-


-


22,903


-

-

-


-

($ 4,556)




(附註二三)
$ -

-
-

-


-


-


-

-

-


-

(
29,141)

(
29,141 )
-
-

-


-


-

(
58,055)

-


-


-

($ 87,196)
法定盈餘公積
$ 1,126

31,826
-

-


31,826


-


-

-

-


-


-

32,952
46,526
-


-


46,526


-


-

-

-


-

$ 79,478


特別盈餘公積
$ 10,136

-

205,139


-


205,139


-


-

-

-


-


-

215,275
-

(
87,774 )

-

(
87,774)


-


-

-


-


-

$ 127,501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56,546)


-

-

-


-


-


-

-

70,560


70,560


-

14,014


-
-

-


-


-


-


-

147,721


147,721

$ 161,735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148,409)

-
-

-


-


-


-

-

6,894


6,894


-

(
141,515 )
-
-

-


-


-


-

-

111,648


111,648

($ 29,867)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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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30,292
-
-

81,291)

81,291)

88,774)
92,255

452,960
80,889
533,849

29,141)

4,257,190
-
-

242,459)

242,459)
1,949

58,055)

255,718 )
260,827
5,109
$ 3,963,73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33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損失)
A20000
調整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提列呆帳(迴轉利益)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負債損失(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
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益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A23100
處分投資淨損
A23500
減損損失
A23700
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商品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30
預付款項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10
預收款項
A32200
負債準備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出)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2年度
( $ 260,687 )
$ 509,955
54,379
59,021
120,462
126,886
(
19,712 )
20,265
12,426
32,397
(
339 )
6,646
10,881
14,921
(
12,355 )
(
4,661 )
(
4,362 )
(
9,550 )
-
1,055
(
2,256 )
(
697 )
(
15,431 )
-
150,588
6,401
-
5,969
65,140
165,142
3,590
(
1,454 )
(
6,646 )
(
574 )
3,067
(
3,610 )
3,429,379
(
1,599,416 )
35,953
(
22,018 )
65,658
254,154
(
41,936 )
(
200,430 )
(
1,922 )
(
286,029 )
(
1,795,007 )
443,736
(
268,221 )
235,600
17,627
46,094
(
51,487 )
(
3,856 )
(
4,375 )
(
8,087 )

-
(
3,191)
1,484,414
(
215,331 )
(
10,881 )
(
14,921 )
(
14,638)
(
6,084)

1,458,895
(
236,336)
$ 509,955
59,021
126,886
20,265
32,397
6,646
14,921
(
4,661 )
(
9,550 )
1,055
(
697 )
-
6,401
5,969
165,142
(
1,454 )
(
574 )
(
3,610 )
(
1,599,416 )
(
22,018 )
254,154
(
200,430 )
(
286,029 )
443,736
235,600
46,094
(
3,856 )
(
8,087 )
(
3,191)
(
215,331 )
(
14,921 )
(
6,084)
(
236,336)

(接次頁)

34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2400
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其他無形資產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600
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價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4600
發行新股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C09900
資本公積現金分配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DDDD
匯率變動之影響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3年度
( $ 300,623 )
297,584
1,300
(
11,555 )
5,098
3,065
(
8,689 )
96,404
185,165
(
12 )
10,703

4,362

282,802
(
620,334 )
370
(
14,766 )
(
242,459 )
-
(
58,055 )

-
(
935,244)

144,341
950,794

1,474,228
$ 2,425,022
102年度
( $ 73,041 )
42,481
2,295
(
25,117 )
7,038
2,085
(
9,224 )
-
173,540
(
954 )
4,519

9,550

133,172
409,400
333
(
7,182 )
(
81,291 )
72,000
(
29,141 )
(
88,774)

275,345

47,914
220,095

1,254,133
$ 1,474,22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余宏輝 經理人:余麗娜 會計主管:卜濟世

35

附件五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264,047,517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4,950)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264,042,567
本期淨利 (247,418,728)
迴轉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27,500,984
期末未分配盈餘 144,124,823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6

附件六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訂日期:101.6.15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Shuttle Inc.)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二、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 三、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 四、CE01990 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

  • 五、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六、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七、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八、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 九、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 十、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十一、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 十二、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 十三、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 十四、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十五、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 十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 十七、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 十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 四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或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 五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拾億元,分為伍億股,每股金額新臺幣壹拾元,授權 董事會得分次發行,其中伍億元,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臺幣壹拾元,係保留 供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時使用。

  • 第 六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並得合 併換發大面額證券;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162 條之2 之規定免印製股票,有價證券 亦同,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本公司股務作業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 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 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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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六 條之 :本公司得經 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東出席 之股 會,及 出席東表 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 ,以 買回 股份之 平均讓予員 工,或以 於 市價之認股價 發行 工認股權憑證。

  • 第 七 條:股票之 過戶 自東常 六十日內,股 東臨 時會 三十日內或公司 決定分 利或其他利益之 基準 五日內 均停 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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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八 條:股 會分 會及 時會二 會每 年召開 一次,於每會計 年度終結 後六 個月 內由 董事會依法 召開 之。 時會於必要時依法 集之。

  • 第 九 條:股 東因故不能出席 會時,得 出具 公司印發之 委託書載明 授權 範圍 ,簽名蓋章 委 託代 理人 出席

  • 第 十 條:本公司股 每股有一 決權, 但受 限制或有發 公司法第179 條規定之 決權。

  • 第十一條:股 會之決議除公司法 有規定外應有 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出席 ,以 出席東表 決權 過半數 之同 行之。

第四章 董 事 及 監 察

  • 第十二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人, 監察 人二人, 期三 ,由股 有行為 能力 之人或法人股 或法人股 東指派代表 人中 選任 之, 連選連任

  • 第十三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出席 董事 過半數 之同 意互推 董 事長及 董事長 一人,董事長 代表 本公司。

  • 第十四條:董事長 請假因故不能 行使 權,其 理依公司法第二 零八條規定辦理。董事 因 故不能出席 董事會,得 委託 其他董事依法 理之。 監察 人除依法 務外,得列 董事會議 陳述意見 決權。董事會之 集,應 載明召 集事由,於七日 知各 董事及 監察 人。 但遇緊急情 事時,得 集之。 前述 集通 ,得以 面、 傳真 或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得為 體董事及 監察購買責任險

  • 第十五條之一:本公司董事長、董事及 監察 人之 報酬 ,授權董事會依其 本公司營 運參與 之程 貢獻 之價 ,並 參酌 同業通 水準 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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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 若干 人,其 委任 解任報酬 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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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會 計

  • 第十七條:本公司於每會計 年度終了 ,由董事會造 (一)營業 、(二) 報表 、(三) 盈餘分 撥補 之議 案等各項表冊 依法提 東常 會, 請求承 認。

  • 第十八條:本公司 年度 總決算如有盈餘,應 繳稅款彌補已往虧 損,次提 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金,並 公司營 運需 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 計 以 前年度累 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其發 方式及發 放比例 由董事會 擬 具送 會決議之,其中 利分配為 當年度 可供分配盈餘之 分之八 至百 分之 十;董事、 監察酬勞不高當年度 可供分配盈餘 分之三。

  • 第十八條之一:1.本公司處於 階段 ,股利 政策考量 公司之 資資金 需求 構及盈餘 等情形 ,由董事會 定盈餘分 派案 ,經股 會決議後辦理。

  • 2.本公司 考量平衡穩 定之股利 政策 計未 股利發 放視投 資資金 需求 每 股盈餘之 稀釋適度採 股票股利或 金股利方式發 ,其中 金股利以 當年度 股利分 10 % ,惟 此現 金股利分 派比例仍視當年度 資 金 狀況 調整之。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公司得為 外保證。

第廿十條 本公司 資總額 不受 公司法第十三條之限額限制。 第廿一條:本章程未訂事 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二條:本章程訂立於中 華民 國七十二 三十日。

  • 第一次修定於 國七十三 二十六日。

  • 第二次修定於 國七十四 二十八日。 第三次修定於 國七十五 二十六日。 第四次修定於 國七十六 十二 九日。 第五次修定於 國七十九 十一 廿三日。 第六次修定於 國八十 五日。 第七次修定於 國八十二 十三日。 第八次修定於 國八十三 十五日。 一

  • 第九次修定於 國八十四 年 月 十日。 第十次修定於 國八十五 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定於 國八十五 十一 十四日。 第十二次修定於 國八十六 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定於 國八十六 八日。 第十四次修定於 國八十七 廿七日。 第十五次修定於 國八十八 廿八日。 第十六次修定於 國八十九 廿二日。 第十七次修定於 國九十 二十七日。 第十八次修定於 國九十一 三十一日。 第十九次修定於 國九十二 十二日。

39

第二十次修定於 國九十三 九日。 第二十一次修定於 國九十四 十四日。 第二十二次修定於 國九十五 十五日。 第二十三次修定於 國九十六 十五日。 第二十四次修定於 國九十七 十九日。 第二十五次修定於 國九十八 二十六日。 第二十六次修定於 國一 OO年 十五日。 一 第二十七次修定於 國一 O 年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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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修訂日期:96.6.15

  • 第 一 條: 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之 選舉 ,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第 二 條: 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之 選舉 用記名 票法, 選舉 人之記名,得以在 選舉 票 上所印 出席號碼代 之,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之 選舉 ,每一股份有 選出數相 同之 選舉 權,得集中 選舉 一人,或分配 選舉數 人。

  • 第 三 條: 本公司董事及 監察 人,依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 選舉代表選舉較多 者 ,依次分別 當選 為董事或 監察 人,如有二人以上得權 數相而超過 規定名額時, 由得權 數相者抽籤 決定,未 出席者 由主 席代抽籤

    • 前項 同時 當選 為董事 與監察 人之股 ,應 行決定 充任 董事或 監察 人,其 額 由 原選多數被選遞充
  • 第 四 條: 選舉開始 時由主 席指 、及 關作業人

  • 第 五 條: 選舉 票由公司製發,應 按出席號碼編號載明選舉

  • 第 六 條: 選舉 票「 被選舉」欄填明被選舉 名並得 加註東戶號 份證 字 號 ,惟法人股 被選舉 人時, 票之 被選舉 法人名稱及 戶號 ,亦得 列法人名稱、 戶號 及其 代表 名。

  • 第 七 條: 選舉 票有 事之一

  • 用本辦法規定之 票。

  • 2.以 空白匭者

  • 字跡模糊 無法辦認

  • 4.所 填被選舉 人人 數超過 規定之名額

  • 5.所 填被選舉姓 其他股 東相東戶號 份證 字號 以資

  • 6.所 填被選舉 人如為非股 東身 份,未 填寫民身 份證 字號者

  • 第 八 條: 完畢當場開 票, 結果 由主 或司儀 當場宣 佈。

  • 第 九 條:本辦法未規定事 項悉 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十 條:本辦法由股 會通 行,修 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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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修訂日期:102.6.21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有關 背書 保證事 ,有所 遵循 特訂定本辦法。本程 如有未 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範圍

本辦法所稱之 背書 保證 包括

  • 一、 背書 保證,係 指客貼現融 資,為他公司 資之 目的 所為之 背書 或保證,及 為本公司 資之 目的而另開 立票 據予 非金 事業作

  • 二、關 稅背書 保證,係 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 所為之 背書 或保證。

  • 三、其他 背書 保證,係 無法 歸類 列入 背書 或保證事

  • 四、公司提供 動產不動產 為他公司 借款 保設定 權、 抵押 ,亦應依本程 規定辦理。

第三條: 背書 保證 對象

  • 一、有業務 往來 之公司。

  • 二、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之股份 超過百 分之五十之公司。

  • 三、 直接間接對 公司 決權之股份 超過百 分之五十之公司。

  • 本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股份 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得為 背書 保證。 本公司 承攬 工程 要之同業 造人 依合 規定 保,或 因共

  • 資關係由 資股 依其 比率對被投 資公司 背書 保證,或同業 消費者 法規 範從屋銷 售合 履約 保證 連帶擔不受前 規定之限制,得為 背 書 保證。

前項 所稱 資,係 本公司 直接出 資或 透過持 決權股份 分之 之公司

資。

本作業程 所稱子公司及 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 則之規定認定 , 之。公 發行公司 告係以國際 報導準 ,本作業程 所稱之淨 證券發行人 則規定之資 產負債表歸屬 公司業主之權益。

第四條: 背書 保證之額

  • 一、本公司 背書 保證之總額 超過當 期淨 值百 分之七十五。 單一 背書 保 證額 不超過當 期淨 值百 分之二十為限,惟 對海 外單一 聯屬 公司則以 不超過值百 分之七十五為限。

  •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辦理 背書 保證金額 超過 本公司 期淨 分之一 單一 背書 保證金額 超過 本公司 期淨 分之四十。

  •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辦理 背書 保證之總額 本公司 期淨 值百 分之五十以上 ,並應於股 說明 其必要 及合理

  • 業務關係 背書 保證 超過最近 年與 本公司 易之總額 (雙間 進貨銷貨 金額 孰高者) 。淨 最近 期經會計 師查核 簽證或 核閱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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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本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股份 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得為 背書 保證,惟 其金額 超過 本公司淨 分之十。 本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股份 分之 之公司 間背書 保證, 限。

第五條:決 及授權 層級

  • 本公司所為 背書 保證事 ,應 董事會決議通 得為之。 為配合時

  • 要,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 期淨 值百 分之三十以內 先予 決行,事後提 次 一董事會 認,並 辦理之有關 情形報 會備

  • 本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股份 達百 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為 背書 保證 ,應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後 得辦理。

  • 本司 直接間接持 決權股份 分之 之公司 間背書 保證, 限。

  • 本公司 置獨 立董事時,其為他人 背書 保證時,應 考量各獨 立董事之

  • ,並 其同 反對明確意見反對 之理由列入董事會 錄。

第六條: 背書 保證辦理程

  • 一、 被背書 保證 使用額 內之 背書 保證金額時,應提供 本資料及 務資料, 並 填具申請書向 本公司 出申請詳加評估 ,並辦理 信工作。 、

  • 評估項目包括 其必要 及合理 性 因 業務 往來 關係 背書 保證,其 背書 保證 、 、

  • 金額 業務 往來 金額 是否相當 對 本公司之營 運風險 財狀況 及股 權益之 影響 ,以及 是否 之價 值評估等

  • 二、本公司 經辦人 員將前項相 關資料及 評估結果彙 整, 辦理 背書 保證 時之 計餘額 超過當 期淨 30 ,則 呈請 董事長 裁示 後辦理, 後提 次一董 事會 認; 若背書 保證 計餘額 已超過當 期淨 30 ,則 董事會 定,並依 董事會決議辦理。

  • 三、 立之備 查簿 ,應 就背書 保證 對象 、金額、董事會通 或董事長決行日 期、 背書 保證日期、依本規定應 審慎評估 之事 及其 評估 以 及 背書 保證 責任 之條件 日期 詳予

  • 四、 被背書 保證 還款 時,應 將還款 之資料照會本公司,以 便解 除本公司保證之 責 任 ,並登 背書 保證登記 上。

  • 五、 應定期 評估 並認列 背書 保證之或有損 失且 告中 適當揭露背書 保 ,

  • 證資訊,並提供簽證會計 師相 關資料,以供會計 師採 行必要 查核序 出具允 當查核報 告。

  • 六、 背書 保證 對象若 為淨 值低實收 資本額二分之一之子公司,應 子公司提 出具改善 ,並 按季 董事會 審視 其營 運結果

  • 七、子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 新臺幣十元 ,依第六 規定計算之 實收 資本 -

  • 額,應以股本 計資本公積 發行 價之合計 為之。

第七條:印 章保管及程

背書 保證之 用印 章為 濟部申請 登記之公司印章, 印章應由董事會同 人保管, 變更 時亦同;辦理 背書 保證時應依公司規定作業程 使得 印或簽發票 ;本公司 若對 國外公司為保證行為時,公司所 出具 保證 應由董事會授權之人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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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辦理 背書 保證應 注意

  • 一、本公司之內 部稽核至少季稽核背書 保證作業程 及其 情形 ,並作 成 書 錄,如發 現重 事,應 面通 知各監察 人。

  • 二、本公司如 因情變更致背書 保證 對象不符 本作業程 規定,或金額 限時, 稽 核 單位應 都督促財部對該對象背書 保證之金額或 份,於合 所訂期 限 屆滿 時或訂定於一定期限內 全部消 除,並 將該改善畫送各監察 人、 告於董 事會,及依計 時程 完成改善

  • 三、本公司辦理 背書 保證 業務 要, 超過 本作業程 所訂額 之必要 且符 合本 作業程 所訂條件 ,應經董事會同 並由 半數 以上之董事 公司 限可 能產生 之損 失具 保,並修 本作業程 經股 認之;股 時,應 訂定計 於一定期限內 分。本公司 置獨 立董事 ,於 前項 董事會 討論 時,應 考量各獨 立董事之 意見 ,並 其同 反對明確意見反對 之 理由列入董事會 錄。

第九條:應公告 申報 之時限及內 。(公 發行以後)

  • 一、本公司應於每 10日 前將 本公司及子公司上 背書 保證餘額輸入公 資訊 觀測 站

  • 二、本公司 背書 保證 達下標準 之一 ,應於事 日之 算二日內輸入公 資訊 觀測站 。所稱事 日,係 指交 易簽 日、 付款 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 對象 易金額之日 日期 孰前者

  • 1.本公司及子公司 背書 保證餘額 本公司 最近報表值百 分之五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 單一 背書 保證餘額 本公司 最近報表值百 分 之二十以上。

  • 3.本公司及子公司 單一 背書 保證餘額 新臺幣一 萬元以上 且對背書 保證、長期 性質 資及資金 貸與 餘額合計 數達 本公司 最近報表值百 分之三十以上。

  • 4.本公司或子公司新 增背書 保證金額 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 且達 本公司 最近報表值百 分之五以上。

  •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 國內公 發行公司 子公司有 前項 第四 應公告 申報 之 事 ,應由本公司為之。

  • 四、本公司應 評估 或認列 背書 保證之或有損 告中 適當揭露 有關資訊,並提 供 關資料 簽證會計 師執 行必要之 查核

第十條: 子公司辦理 背書 保證之 管程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 若擬 為他人 背書 保證 ,亦應訂定本作業程 並依本作業程 辦 理;惟淨 係以子公司淨 為計算 基準

  • 二、子公司應於每 10日( 不含 )以 前編 制上 份為他人 背書 保證 明細表 ,並 呈閱 本公 司。

  • 三、子公司內 部稽核至少季稽核背書 保證作業程 及其 情形 ,並作 成書 錄,如發 現重 事,應立 面通 本公司 稽核 單位,本公司 稽核 單位應 將書 面資料 送交各監察 人。

44

  • 四、本公司 稽核年度稽核劃至 子公司 查核 時,應一併 了解 子公司為他人 背書 保證作業程 序執情形缺失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並作 成 追蹤報呈報 董事長。

第十一條:

本公司之經理人及主辦人 員違反 本作業程 時,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 與員手冊報考核 ,依其 情節輕重

第十二條: 實施與 修訂

本程 經董事會通 後, 送各監察 人並提 會同 ,如有董事 表示異 錄或 聲明者 ,本公司應 議併 送各監察 人及提 討論 ,修 時亦 同。 本公司 置獨 立董事時,依 前項 規定 本作業程 董事會 討論 時,應 考量各獨 立董事之 意見 ,並 其同 反對明確意見反對 之理由列入董事會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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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 修訂日期:101.6.15
  • 一、 本公司股 會除法令 有規定 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 一之1、 發行股份總 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得以 本公司提 東常 會議 案 但 以一 為限,提 案超過項者均不 列入議 所提議 有公司法第172 條之 1 第4 項各款情形 之一 ,董事會得 列為議

  • 本公司應於股 東常召開前 止股票 過戶 ,公告 理股 之提 理處所及 理期 ;其 理期 間不 於十日。

  • 所提議 以三 百字 為限, 超過百字者案不予 列入議 ;提 親自委託 他人 出席東常 會,並 參與該項案討論

  • 本公司應於股 集通 處理 結果 ,並 合於本條規定之議

  • 列於 會通 知 對 於未列入議 之股 ,董事會應於股 說明 未列入之理由。

  • 二、 股 東出席 會, 請佩帶出席 證並辦理簽 到手續 ,或由 出席東繳交到卡出 席 依簽 到簿繳交 之簽 到卡 計算之。

  • 三、 股 會之 出席 決,以股份為計算 基準

  • 四、 本公司股 召開地點 ,以本公司所在 便 利股 召開地點 為之。

  • 五、 股 會如由董事會 ,其主 由董事長 擔任 之,董事長 請假因故不能 行使 權時, 依公司法第二 八條之規定辦理。

  • 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 集權人 ,其主 該召 集權人 擔任 之。

  • 六、 本公司得 指派委任律師 、會計 關人 會。

  • 辦理股 會之會務人 佩帶 工作 別證或 章。

  • 七、 本公司股 會之 程應 採全 程錄 或錄 ,並 至少

  • 八、 已屆開 會時 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 之股 東出席 時,主 即宣布開 會,如 已逾開 會 時 間尚不足 法定額 時,主 宣布延 會,其 後次 以二次為限, 後時 合計 超過 時。 後二次 仍不足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 三分之一以上股 東出席 時,得 依公司法第一 七十五條第一 規定為 決議。於 次會議未 結束前 ,如 出席代表數已 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 時,主 決議,依公司法第一 七十四條規定 新提 大會 決。

  • 九、 股 會之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 定之議程 行,非經決議 變更 之。 定之 議程於議事 (含臨終結前 ,非經決議,主 席不宣布散 會。主 席違反 議事 規則, 宣布散 會時,得以 出席東表 決權 過半數 之同 意推選 一人 擔任繼續開 會。會 議 會後,股 東不另推選原址另覓場 會。

  • 十、 除議程所列議 外,股 東對原 之修 正案替代案 或以 議提 之其他議 ,應有 、

  • 其他股 附議,議程之 變更 散 會之 議亦同。

  • 十一、 出席言前須先填具 條, 載明 、股 東戶號(出席編號) 名, 由主 定其發 言順序

  • 出席東僅 提發 未發 言者 為未發 。發 容與 條記 載不符者 ,以經 認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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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席 時,其他股 得主 及發 外, 得發 言干擾違反者 制止。

  • 十二、同一議 每一股 ,非經主 之同 意不超過兩 次,每次 超過 五分 。 股 言違反前項 規定或 超出題範圍者 ,主 得制止發

  • 十三、法人 受託出席 會時, 法人 指派 一人 代表出席

  • 法人股 東指派兩 人以上之 代表出席 會時,同一議 案僅 由一人發

  • 十四、 出席 後,主 親自 關人 員答覆

  • 十五、主 席對 於議 討論 ,認為 已達付表 決之程 時,得 宣布停討論 ,提 付表 決。

  • 十六、議 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規定外,以 出席東表 決權 過半數 之同 之, 決時,如經主 席徵詢 為通 ,其 效力與投 同。如有 ,主 。

  • ,令其 舉手 立,計算其 決權 數 倘 其未 法定或章程所 定 亦為通 ,無 決。

  • 十七、會議 行中,主 定時 間宣布休息

  • 十八、議 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規定外,以 出席東表 決權 過半數 之同 之。 決時,如經主 席徵詢者視 為通 ,其 效力與投 決同。

  • 十九、同一議 有修 正案替代案 時,由主 併同 原案 定其 決之 順序 。如其中一 案已獲 時,其 案即視 決,無 庸再 決。

  • 二十、主 指揮糾察員協助維持場秩序 糾察員場協助維持秩序 時,應 佩帶"糾察員 字樣臂 章。

  • 廿一、本公司股 每股有一 決權, 但受 限制或有發 公司法第179 條規定之 決權。

  • 廿二、股 會之決議事 ,應作 議事錄,由主 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20 日內, 議事錄 分發 前項 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 :會議之 、 日、 所、主 席姓 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 議事經 之要 及其 結果 。議事錄在公司 存 續永久出席 之簽 到簿 或簽 到卡出席委託書

  • 廿三、本規則經股 會通 行,修 時亦同。

47

附件十

浩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 一、 本公司 實收 資本額新台幣 3,484,733,030 元, 發行股 計 348,473,303 股。

  • 二、依證券 易法第 26 條之規定, 體董事 最低 有股 計 17,423,666 股, 監察最低 有股 計 1,742,367 股。

  • 三、 截至 本次股 過戶 日股 簿 別及 體董事、 監察 有股 數 狀況

104 4 23 日

104 4 23日 104 4 23日
選任
日期

()
董事 監察
有股 比率(%) 有股 比率
董事長 余宏輝 102.06.21 3 18,052,015 5.18%
董事 余麗娜 102.06.21 3 8,689,322 2.49%
董事 同信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呂友熾
103.06.19 3 3,979,613 1.14%
董事 同信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林聖懿
102.06.21 3 3,979,613 1.14%
董事 同信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李依達
102.06.21 3 3,979,613 1.14%
監察人 余宏揚 102.06.21 3 1,877,311 0.54%
監察人 劉宜岑 103.06.19 3 0 0.00%
全體董事、監察人持有股數 30,720,950 8.81% 1,877,311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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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相關資訊

  • 一、 本公司業經 104 3 20 日董事會通 103 年度 盈餘分 派案 ,103 年度擬 議配發之 利及董 酬勞相 關資訊如

單位:新台幣元

103年度費
列金額
董事會通
議配發
差異數 差異原因 處理情形
1.工股票 0 0
2. 0 0
3.董酬勞 0 0
  • 二、 上 年度 盈餘用以配發 利及董事、 監察酬勞情形 :本公司業經 103 6 19 日股 會通 102 年度 盈餘分 派案 ,102 年度 配發之 利及董 酬勞相 關資訊 如

單位:新台幣元

102年度費
列金額
會通
配發
差異數 差異原因 處理情形
1.工股票 0 0
2. 40,520,538 40,520,538
3.董酬勞 15,195,202 15,1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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