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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FA GAS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Sep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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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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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10 月9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 521 号地矿大厦 14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 年10 月9 日
至2020 年10 月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 |
| 2.02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 |
| 2.03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 √ |
| 2.04 |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 √ |
| 2.05 |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 √ |
| 2.06 | 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 √ |
| 2.07 |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 2.08 | 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 √ |
| 2.09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 2.10 | 超额业绩奖励 | √ |
| 2.11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
√ |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 案》 |
√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7 | 《关于批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 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1 |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 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2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4 | 《关于设立本次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
2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议案 14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4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议案 14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应对上述所有
-
议案回避表决。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318 | 派思股份 | 2020/9/25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0 年10 月9 日上午9:00-11: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 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521 号地矿大厦1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李启明、于颖 联系电话:0531-80876353 传真:0531-80876353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 年10 月9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 | |||
| 2.02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
| 2.03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 |||
| 2.04 |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 |||
| 2.05 |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 |||
| 2.06 | 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 |||
| 2.07 |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2.08 | 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 |||
| 2.09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2.10 | 超额业绩奖励 |
| 2.11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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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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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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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关于批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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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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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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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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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4 | 《关于设立本次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