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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FA GA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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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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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大连派思燃 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大连派思燃气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 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建议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全体委员签字:

夏同水

王华

朱先磊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