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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lin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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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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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永生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1 年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工 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现就本人2021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1 次董事会,该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未参加 公司股东大会,但已委托独立董事程峰代本人在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进行述 职。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 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本人认为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 下:

1、2021 年4 月26 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

明、《关于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 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 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对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调查,检查内审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听取汇报;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阅会计报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负 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执行等工 作,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工作,对公司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提出建议,参与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资格审查工作,完善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未主 持或参与相关会议,但仍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事项保持关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灵活采用通讯、网络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 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 高度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 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 责。

六、其他工作

在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1 年度任职期 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1 年5 月,因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于永生

2022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