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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li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8, 2017
55118_rns_2017-09-18_ab81a3cc-3a40-46c2-9257-06072490980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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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 远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双林投资合计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5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943.68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且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 79,590,249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的规定,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 下: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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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张丽娟 刘俐君 吴伟明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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