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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lin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Sep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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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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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 其合计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1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5 名符合条件的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73,943.68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100.00%(不包括交易对方上海华普在本次交易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 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23,000.00 万元),且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00%,即不超过79,590,249 股(以下简称为 “本次交易”)。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双林股份经董事 会审议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参股福瑞泰克(杭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股份
福瑞泰克(杭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下称“福瑞泰克”)于2016 年9 月 28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0 万元,双林股份在福瑞泰克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20%。
2016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资10,000 万元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 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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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10 月24 日,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公告》,项目公司 福瑞泰克(杭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泰克”)已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并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7YP3L14)。
2、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诚烨100%股权
2017 年2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诚烨100%股权交易方案变更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的 议案》、《关于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46,500 万元收购上海诚烨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烨股份”)100%股权。
2017 年3 月15 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诚烨100%股权交易方案变更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的 议案》、《关于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5 月12 日,诚烨股份已经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市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诚烨股份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 交易已经完成交割,诚烨股份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组前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福瑞泰克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智能系统与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维护及技 术咨询,诚烨股份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冲压件、焊接件、导槽导轨和塑料外饰板 等汽车车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而本次拟收购的双林投资主要从 事乘用车自动变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交易对方之间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 所有或控制,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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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计算本次购买资产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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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新婷 宋乐义 张睿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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