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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RY TECHNOLOGIE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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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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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 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具体的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如下:
|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
| 1 | 2020 年4 月1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 《关于公司申请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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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的议案》;1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
|---|---|---|---|
| 2 | 2020 年4 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3 | 2020 年7 月2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转让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部分份额的议案》。 |
| 4 | 2020 年8 月1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5 | 2020 年8 月20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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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020 年9 月15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6. 《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
| 7 | 2020 年10 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8 | 2020 年11 月23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 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 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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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4 月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吴壬华、毛丽萍为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13,778,923.80 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以上事项符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 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情况 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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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 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在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 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对公司发展过 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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