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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RY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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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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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5 01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 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1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8,714,52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899,885.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86,362.81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48,413,522.69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714,52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39,698,996.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478 号)。公司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826,511.66 元,其中 增加股本人民币 37,420,103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1,406,408.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59 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248,413,522.69 |
| 减:2021年度使用(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68,914,222.69 |
| 减:2021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 79,000,000.00 |
| 减:2021年度手续费支出 | 3.00 |
| 加:2021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349,313.30 |
| 加:2021年度理财收入 | 391,835.62 |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1,240,445.92 |
| 减:2022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85,475,753.21 |
| 减:2022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 80,941,736.11 |
| 减:2022年度手续费支出 | 1,291.06 |
| 加:2021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79,000,000.00 |
| 加:2022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334,647.37 |
| 加:2022年度理财收入 | 2,257,266.31 |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413,579.22 |
| 减:2023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81,534,075.28 |
| 减:2023年度手续费 | 2,063.56 |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销户转出补流资金 | 13,589.47 |
| 减: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 10,000,000.00 |
| 加:2022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80,941,736.11 |
| 加: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106,635.46 |
| 加:2023年度理财收入 | 3,080,290.16 |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992,512.64 |
| 加: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10,000,000.00 |
| 减:2024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19,055,162.75 |
| 减:2024年度手续费 | 622.24 |
| 减:2024年度募集资金销户转出补流资金 | 3,344.38 |
| 加:2024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 2,342.76 |
| 加:2024年度理财收入 | 64,273.97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38,826,511.66 |
| 加:自有资金垫付的费用 | 1,510,004.33 |
| 募集资金余额 | 1,340,336,515.99 |
| 减:2023年8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44,956,000.00 |
| 减:2023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34,403,994.21 |
| 减:2023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540,476.09 |
| 减: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 | 1,425,000,000.00 |
| 减:2023年度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401,647,950.50 |
| 加:2023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1,000,000,000.00 |
| 加:2023年度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7,310,446.14 |
|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收入 | 2,099,781.63 |
| 减:2023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 587.71 |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33,197,735.25 |
| 减:2024年4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510,000.00 |
| 减:2024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30,225,721.41 |
| 减:2024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510,756.09 |
| 减:2024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 | 3,112,000,000.00 |
| 加:2024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3,377,000,000.00 |
|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8,305,248.53 |
| 加:银行利息收入 | 875,169.54 |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2,293.40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58,129,382.4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欣锐”)与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五家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 年 12 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保荐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海通承接。公司及上海 欣锐与前述五家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已与六家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粤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浦西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备注 |
|---|---|---|---|---|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 源智能生产建设项 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技园支行 |
755903185910813 | 0.00 | 2024年4月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西乡支行 |
338160100100104838 | 0.00 | 2024年4月 已销户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支行 |
121924714710828 | 0.00 | 2024年4月 已销户 |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彩虹支行 |
751075198401 | 0.00 | 2023年10月 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78180188000166220 | 0.00 | 2023年10月 已销户 |
|
| 合计 | 0.00 | -- |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
|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备注 |
|---|---|---|---|---|
|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 动化产线升级改造 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城支行 |
755903185910868 | 5,596,559.06 | 活期存款 |
| 新能源车载电源智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二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粤海支行 |
338300100100071909 | 318,712,012.47 | 活期存款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西分行 |
03005422689 | 854.57 | 活期存款 | |
| 总部基建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44250100002500003801 | 331,436,372.64 | 活期存款 |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上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西分行 |
03005428822 | 1,604,136.14 | 活期存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彩虹支行 |
766677316546 | 287,677.73 | 活期存款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营业部 |
73060122000390396 | 491,769.81 | 活期存款 | |
| 合计 | 658,129,382.42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5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95.6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1.00 万元,共计人民币 4,646.6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4,495.60 万元已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1.00 万元也已 完成置换,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万 元) |
|---|---|---|---|
| 1 | 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4,408.69 | 4,408.69 |
| 2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90 | 86.90 |
| 3 | 发行费用 | 151.00 | 151.00 |
| 合计 | 4,646.60 | 4,646.60 |
-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 6.4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6
| 委托 方名 称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产品 期限 |
起息日 | 赎回日 | 利息收 入(万 元) |
|---|---|---|---|---|---|---|---|---|
| 欣锐 科技 |
招商银行科 技园支行 |
结构性 存款 |
1,000.00 | 1.85%- 2.55% |
92天 | 2023/11/2 3 |
2024/2/23 | 6.43 |
| 合计 | 1,000.00 | -- | -- | -- | -- | 6.43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持有的投资金额为0 元。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 期限自该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2023 年8 月11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自该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2024 年8 月9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1,830.52 万元,具体明细如 下:
| 下: | ||||||||
|---|---|---|---|---|---|---|---|---|
|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 元)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产品期限 (天) |
起息日 | 赎回日 | 利息收入 (万元)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1,000.00 | 1.85%-2.5% | 91 | 2023-12-4 | 2024-3-4 | 14.56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500.00 | 1.8-2.5% | 70 | 2023-12-11 | 2024-2-19 | 7.19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 | 1.5-2.54% | 92 | 2023-10-23 | 2024-1-23 | 12.80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7,000.00 | 1.5-2.51% | 92 | 2023-11-20 | 2024-2-20 | 170.82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 | 1.5%或2.63% | 91 | 2023-12-12 | 2024-3-12 | 6.56 |
7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32,800.00 | 1.05% - 2.90% | 169 | 2024-1-11 | 2024-6-28 | 437.95 |
|---|---|---|---|---|---|---|---|---|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6,000.00 | 1.05% - 2.85% | 91 | 2024-1-11 | 2024-4-11 | 42.19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 | 1.5%或2.64% | 91 | 2024-1-29 | 2024-4-29 | 13.16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7,000.00 | 1.5-2.55% | 90 | 2024-2-23 | 2024-5-23 | 169.77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 | 1.8-2.45% | 29 | 2024-2-23 | 2024-3-23 | 1.57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1,000.00 | 1.85%-2.5% | 23 | 2024-3-5 | 2024-3-28 | 68.56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 | 1.5-2.55% | 92 | 2024-3-14 | 2024-6-14 | 6.43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1,000.00 | 1.85-2.8% | 122 | 2024-3-29 | 2024-7-29 | 102.95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 | 1.75-2.75% | 21 | 2024-4-1 | 2024-4-22 | 1.15 |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7,000.00 | 1.05% - 2.69% | 96 | 2024-4-26 | 2024-7-31 | 49.05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600.00 | 1.85-2.45% | 30 | 2024-4-24 | 2024-5-24 | 1.21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 | 1.50/2.44% | 92 | 2024-5-6 | 2024-8-6 | 12.30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7,000.00 | 1.5%或2.34% | 92 | 2024-5-27 | 2024-8-27 | 159.25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 | 1.5%或2.34% | 92 | 2024-6-18 | 2024-9-18 | 5.90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0,000.00 | 1.65%-2.2% | 94 | 2024-8-16 | 2024-11-18 | 56.66 |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7,000.00 | 0.95% - 2.50% | 90 | 2024-8-2 | 2024-10-31 | 25.47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 | 1.5%或2.24% | 92 | 2024-8-19 | 2024-11-19 | 11.29 |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32,800.00 | 1.05% - 2.50% | 173 | 2024-7-11 | 2024-12-31 | 272.06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3,500.00 | 1.5%或2.26% | 28 | 2024-9-2 | 2024-9-30 | 23.40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8,000.00 | 1.5%或2.46% | 21 | 2024-10-10 | 2024-10-31 | 39.63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3,500.00 | 1.5%或2.42% | 28 | 2024-9-2 | 2024-9-30 | 25.06 |
8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28,000.00 | 1.3%或2.24% | 25 | 2024-11-4 | 2024-11-29 | 42.96 |
|---|---|---|---|---|---|---|---|---|
| 欣锐科技 | 招商银行华润 城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9,500.00 | 1.3%-2% | 153 | 2024-11-22 | 2025-4-24 | 0.00 |
| 欣锐科技 | 建设银行东门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6,500.00 | 0.80% -2.40% | 98 | 2024-11-4 | 2025-2-10 | 0.00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5,000.00 | 1.3%或2.15% | 28 | 2024-12-3 | 2024-12-31 | 24.74 |
| 欣锐科技 | 兴业银行粤海 支行 |
结构性存 款 |
15,000.00 | 1.3%或2.25% | 28 | 2024-12-3 | 2024-12-31 | 25.89 |
| 合计 | 353,700.00 | 1,830.52 |
-
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投资金额为16,000.00 万元。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 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计划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合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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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新能源 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独立董 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2024 年3 月20 日,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 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3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 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 此,公司本次将“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事会以及保荐机 构发表意见。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 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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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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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4,841.35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905.52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25,499.2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 业化项目 |
否 | 17,949.93 | 17,949.93 | 1,905.52 | 18,606.5 | 103.66 | 2024年3 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6,891.42 | 6,891.42 | 0 | 6,892.78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841.35 | 24,841.35 | 1,905.52 | 25,499.28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24,841.35 | 24,841.35 | 1,905.52 | 25,499.28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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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1、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主要为生产基地建设,目前还尚未正式进行生产制造,未实现效益。 2、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承诺效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6.43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 户已全部注销,持有的投资金额为0元。详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2024 年3 月20 日,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 经按照计划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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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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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33,882.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73.65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928.4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 线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20,556.00 | 20,556.00 | 3,022.57 | 10,871.66 | 52.89 | 2025年6 月30日 |
-24.80 | 否 | 否 |
| 2、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 产建设项目(二期) |
否 | 30,834.00 | 30,834.00 | 0.00 | 0.00 | 0.00 | 2025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否 | 42,327.86 | 42,327.86 | 2,751.08 | 3,892.03 | 9.19 | 2026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164.80 | 40,164.80 | 0 | 40,164.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3,882.66 | 133,882.66 | 5,773.65 | 54,928.49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15
| 合计 | - | 133,882.66 | 133,882.66 | 5,773.65 | 54,928.49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1.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按照计划共实施6条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截至报告期末共改造完成4条,尚未形成规模效益,改造完成的自动化产线投入生产时间短,短期内 产生的收益有限。 2.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尚未实施生产制造管理,尚未产生效益。公司已就项目进展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3.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分为深圳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非生产销售项 目,不产生直接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承诺效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5.6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00万元的置 换,共计人民币4,646.6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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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1,830.5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投资金额为16,000.00万元。详 见本报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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