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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May 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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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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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5 月 18 日至 2022 年5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清云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2 年5 月26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清云,其基本情况 如下:

王清云,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法 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高 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 责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 征集人独立董事王清云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 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王清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5 月 3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2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

  •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石大胜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 年5 月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5 月 18 日至 2022 年5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 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 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 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 室 收件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 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 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 权委托无效。

(七)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 (八)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