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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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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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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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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教育部、青岛西海岸新区国资局的 审批程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 方可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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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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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 “ 石大胜华 ” 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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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上市公司/石大胜华 | 指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 石大控股 | 指 |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
| 经控集团 | 指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 被划转企业 | 指 | 石大控股及其所属企业 |
| 《划转协议》 | 指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划转 |
指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 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其 持有的石大胜华8.31%股权 |
| 本报告书 | 指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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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 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郝芳 |
| 开办资金 | 80316 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93400001F |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培养高等学历石油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 展。 法学类、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 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 法学类、 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学科硕士 研究生学历教育 理学类和工学类学科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技 术开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性别 | 职 务 | 国籍 | 长期居 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
| 男 | 党委副书记、 校长 |
中国 | 青岛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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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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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 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 革文件的要求,同时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积极服务山东 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拟将所持有的石 大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经控集团,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 革。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 买或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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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 过其独资公司石大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16,851,14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1%。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经控集团签署《中国 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 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石大控股 100%的 股权无偿划转给经控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经控集团通过石大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份 16,851,14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1%。
-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签署双方
-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5月 8 日在青岛市签署: 甲方(划出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乙方(划入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石大控股 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1年3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无偿划转涉及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甲方保留其事业编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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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退休时由甲方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截至划转基准日,披露的被划转企业债权债务、或有负债仍由 被划转企业承继。
-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
1.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订。
-
2.本次划转获得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批
准。
- 3.本次划转获得教育部、财政部(如涉及)批准。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协议一方 均可提交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的石大胜华股 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 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 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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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
1、2021 年 4 月 13 日已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性资产
-
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2、2021 年 4 月 27 日已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6次党委
-
常委会审议通过。
-
(二)划入方已履行的程序
-
1、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党委常委会议通过;
-
2、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教育部、西海岸新区国资委的审批程 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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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石大胜华”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 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 减持比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
| (股) | 例 | |||
| 青岛中石大控 股有限公司 |
2,026,800 | 1% |
2020/11/20~ 2020/11/23 |
集中竞价交 易 |
| 青岛中石大控 股有限公司 |
2,026,800 | 1% |
2020/12/1~ 2020/12/8 |
大宗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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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 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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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石大胜华办公地点。本校承诺本报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法定代表人:郝芳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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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 住所:山东省黄岛区长江西路159号 康大财富中心 12楼 电话:86-532-557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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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 名称 |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山东东营 |
| 股票简称 | 石大胜华 | 股票代码 | 603026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称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 二路271号 |
|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 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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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6,851,146 股 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8.31 %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由 16,851,146 股减少至 0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比例:由 8.31 %减少至 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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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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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郝芳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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