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1, 2021

57360_rns_2021-05-11_01de57af-b877-468e-9f4e-daf4005b8714.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教育部、青岛西海岸新区国资局的 审批程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 方可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2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3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 “ 石大胜华 ” 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 …………………………………………………………………………………………………….16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石大胜华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石大控股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经控集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被划转企业 石大控股及其所属企业
《划转协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划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
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其
持有的石大胜华8.31%股权
本报告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 号
法定代表人 郝芳
开办资金 8031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93400001F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培养高等学历石油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
展。 法学类、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
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 法学类、
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学科硕士
研究生学历教育 理学类和工学类学科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技
术开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性别 职 务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党委副书记、
校长
中国 青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6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 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 革文件的要求,同时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积极服务山东 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拟将所持有的石 大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经控集团,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 革。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 买或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 过其独资公司石大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16,851,14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1%。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经控集团签署《中国 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 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石大控股 100%的 股权无偿划转给经控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经控集团通过石大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份 16,851,14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31%。

  •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签署双方

  •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5月 8 日在青岛市签署: 甲方(划出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乙方(划入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石大控股 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1年3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无偿划转涉及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甲方保留其事业编制身

9

份,退休时由甲方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截至划转基准日,披露的被划转企业债权债务、或有负债仍由 被划转企业承继。

  •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 1.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订。

  • 2.本次划转获得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批

准。

  • 3.本次划转获得教育部、财政部(如涉及)批准。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协议一方 均可提交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的石大胜华股 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 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 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10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 1、2021 年 4 月 13 日已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性资产

  • 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2、2021 年 4 月 27 日已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6次党委

  • 常委会审议通过。

  • (二)划入方已履行的程序

  • 1、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党委常委会议通过;

  • 2、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1 年 5 月 7 日已经经控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教育部、西海岸新区国资委的审批程 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 效。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石大胜华”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 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青岛中石大控
股有限公司
2,026,800
1%

2020/11/20~
2020/11/23
集中竞价交
青岛中石大控
股有限公司
2,026,800
1%

2020/12/1~
2020/12/8
大宗交易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 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石大胜华办公地点。本校承诺本报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法定代表人:郝芳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 住所:山东省黄岛区长江西路159号 康大财富中心 12楼 电话:86-532-55710859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所在地
山东东营
股票简称 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 603026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
二路271号
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 否∨
权益变动
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16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6,851,146 股 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8.31 %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由 16,851,146 股减少至 0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比例:由 8.31 %减少至 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7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郝芳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