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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 GROUP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8

Feb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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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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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 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 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8,375,469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4.1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 年7 月1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7-0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 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 将不超过2,093,500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减持价 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 减持1,240,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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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 会宝、丁伟涛。

  •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 丁伟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7,137,0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2%。该股 份均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7 年8 月18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 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240,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 年7 月1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公司于2017 年8 月22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4)。

公司于2017 年10 月2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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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9)。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
(股)
减持价格
(元/股)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
例(%)
1 郭天明 董事长、党委
书记
2017.8.18 200,000 35.468 0.10
2 张忠祥 董事 2017.8.18 179,950 35.534 0.09
3 于海明 董事、总经理 2017.8.18 162,000 35.484 0.08
4 孟凡松 副总经理 2017.8.18 130,000 35.475 0.06
5 郑军 副总经理 2017.8.18 158,000 35.484 0.08
6 吕俊奇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2017.8.18 158,000 35.523 0.08
7 宋会宝 总会计师 2017.8.18 133,800 35.514 0.07
8 丁伟涛 副总经理 2017.8.18 118,700 35.516 0.06
合计 / 1,240,450 / 0.61
(二)减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减持前持股
数(股)
减持前
持股比例
(%)
减持后持股
数(股)
减持后
持股比例
(%)
1 郭天明 董事长、党委
书记
1,372,250 0.68 1,172,250 0.58
2 张忠祥 董事 1,237,250 0.61 1,057,300 0.52
3 于海明 董事、总经理
1,124,750
0.55 964,750 0.48
4 孟凡松 副总经理 862,250 0.43 732,250 0.36

3

5 郑军 副总经理 1,049,750 0.52 891,750 0.44
6 吕俊奇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1,049,750 0.52 891,750 0.44
7 宋会宝 总会计师 892,219 0.44 758,419 0.37
8 丁伟涛 副总经理 787,250 0.39 668,550 0.33
合计 8,375,469 4.13 7,137,019 3.52

(三)上述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 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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