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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 GROUP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Feb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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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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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 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 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8,375,469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4.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 年7 月1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7-0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 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 将不超过2,093,500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减持价 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 减持1,240,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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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 会宝、丁伟涛。
-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 丁伟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7,137,0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2%。该股 份均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7 年8 月18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 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240,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 年7 月1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公司于2017 年8 月22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4)。
公司于2017 年10 月24 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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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9)。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具体情况:
| 序 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身份 | 减持日期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 例(%) |
|---|---|---|---|---|---|---|
| 1 | 郭天明 | 董事长、党委 书记 |
2017.8.18 | 200,000 | 35.468 | 0.10 |
| 2 | 张忠祥 | 董事 | 2017.8.18 | 179,950 | 35.534 | 0.09 |
| 3 | 于海明 | 董事、总经理 | 2017.8.18 | 162,000 | 35.484 | 0.08 |
| 4 | 孟凡松 | 副总经理 | 2017.8.18 | 130,000 | 35.475 | 0.06 |
| 5 | 郑军 | 副总经理 | 2017.8.18 | 158,000 | 35.484 | 0.08 |
| 6 | 吕俊奇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2017.8.18 | 158,000 | 35.523 | 0.08 |
| 7 | 宋会宝 | 总会计师 | 2017.8.18 | 133,800 | 35.514 | 0.07 |
| 8 | 丁伟涛 | 副总经理 | 2017.8.18 | 118,700 | 35.516 | 0.06 |
| 合计 | / | 1,240,450 | / | 0.61 | ||
| (二)减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 序 号 |
股东姓名 |
股东身份 | 减持前持股 数(股) |
减持前 持股比例 (%) |
减持后持股 数(股) |
减持后 持股比例 (%) |
|---|---|---|---|---|---|---|
| 1 | 郭天明 | 董事长、党委 书记 |
1,372,250 | 0.68 | 1,172,250 | 0.58 |
| 2 | 张忠祥 | 董事 | 1,237,250 | 0.61 | 1,057,300 | 0.52 |
| 3 | 于海明 | 董事、总经理 | 1,124,750 |
0.55 | 964,750 | 0.48 |
| 4 | 孟凡松 | 副总经理 | 862,250 | 0.43 | 732,250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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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郑军 | 副总经理 | 1,049,750 | 0.52 | 891,750 | 0.44 |
|---|---|---|---|---|---|---|
| 6 | 吕俊奇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1,049,750 | 0.52 | 891,750 | 0.44 |
| 7 | 宋会宝 | 总会计师 | 892,219 | 0.44 | 758,419 | 0.37 |
| 8 | 丁伟涛 | 副总经理 | 787,250 | 0.39 | 668,550 | 0.33 |
| 合计 | 8,375,469 | 4.13 | 7,137,019 | 3.52 |
(三)上述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 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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