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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Zhilai Sci and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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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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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智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对智莱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智莱科技于 2019 年 4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 发行价格 3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5,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717.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883.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 2747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智莱科技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 39,421.00
39,178.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31.00
8,531.00
3 市场营销与用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74.00
6,17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70,126.00
69,883.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 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

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 增产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金额
(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投资 33,610.00 33,610.00 -
1 工程费用 31,351.00 28,851.00 -2,500.00
1.1 基础设施 3,092.00 3,092.00 -
1.2 厂房建设与其他费用 9,705.00 9,705.00 -
1.3 设备购置与安装费 18,554.00 16,054.00 -2,500.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78.00 2,878.00 2,500.00
2.1 土地购置费 243.00 2,743.00 2,500.00
2.2 建筑单位管理及前期费用 135.00 135.00 -
3 预备费 1,881.00 1,881.00 -
铺底流动资金 5,811.00 5,811.00 -
项目总投资 39,421.00 39,421.00 -

新增产能项目计划新增土地购置费 2,500 万元,相应减少辅助设备购置与安 装费,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位于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东路 150 亩土地用于建设新厂房。

(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调整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金额
(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投资 8,531.00 8,531.00 -
1 工程费用 3,745.00 1,700.00 -2,045.00
1.1 场地装修费 330.00 330.00 -
1.2 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 2,981.00 936.00 -2,045.00
1.3 软件工具购置安装费 434.00 434.00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561.00 6,606.00 2,045.00
2.1 建设期场地租赁费 66.00 366.00 300.00
2.2 建设期研发材料费 1,450.00 450.00 -1,000.00
2.3 建设期合作研发费 500.00 500.00 -
2.4 建设期人员费用 2,545.00 5,290.00
2,745.00
3 预备费 225.00 225.00 -

二 总投资 8,531.00 8,531.00 -

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新增建设期场地租赁费 300 万元、建设期人员费用 2,745 万元,相应减少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研发材料费,未来若该项目存在 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三) “市场营销与用户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市场营销项目”)”实 施地点及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调整金额
(万元)
序号 项目
建设投资 6,174.00 6,174.00 -
1 工程费用 3,012.00 812.00 -2,200.00
1.1 场地装修费 1,980.00 280.00 -1,700.00
1.2 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 699.40 199.40 -500.00
1.3 软件工具购置安装费 332.60 332.60 -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982.00 5,182.00 2,200.00
2.1 建设期场地租赁费 1,668.00 268.00 -1,400.00
2.2 建设期人员费用 1,314.00 2,714.00 1,400.00
2.3 场地购置 - 2,200.00 2,200.00
3 预备费 180.00 180.00 -
总投资 6,174.00 6,174.00 -

市场营销项目计划新增建设期人员费用 1,400 万元、场地购置费用 2,200 万 元,相应减少场地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场地租赁费,未来若 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市场营销项目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在武汉增设营销服务中心,拟将本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租赁、购置 结合的方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1 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
产能扩建项目
39,178.00 24,336.19 62.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31.00 6,191.98 72.58%
3 市场营销与用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74.00 4,481.80 72.59%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新增产能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新增产能项 目”是公司在原有土地或新增的土地上新建生产场地以及配套设施,通过对原生 产线的自动化改造以及引入新的先进的、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优化产品制造工 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工厂规模化供应能力,从而满足市场、客户对产品 不同的定制化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通 过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引入高端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 研发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研发综合实力,让公司能够适应产品技术难度更大、 质量要求更严、智能化水平更高的发展趋势。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将有效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根据目前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 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新增产能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分 别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关于“新增产能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增产能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智莱”),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 园。因 2020 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国内各地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湖北智莱的“新 增产能项目”陷入停工的状态。2020 年 3 月后,国内疫情逐渐好转,湖北智莱 才能够开始推动募投项目的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工作,造成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未能按照原定的计划完成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新增产能项目”的厂房建设、装修和验收工作,部 分生产和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公司考虑全部生产设 备的购置以及付款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新增产能项目”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 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新

增产能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2、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租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智园 C3 栋 14 层作 为研发中心办公区域。因对新租赁的办公区域进行拆装、消防验收占用较多时间, 使得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同时,由于部分研发设备受空间限制无法安装,目 前暂未按原定计划购置,导致项目整体进度不及预期,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截止目前,“研发中心项目”的人才建设工作处于有序推进之中,2020 年度 新增研发人员近 100 人,为公司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和储备奠定了基础。公司后 续将继续推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综合 研发实力。因此,为保障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 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新增产能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 内容的基础上,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新

增产能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新增产能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建设 内容、投资总额等未发生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智莱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事 项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智莱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李 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