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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Zhilai Sci and 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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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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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 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授信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公 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 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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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和平

陈强

李开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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