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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UTO Packaging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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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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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裕同科技 ” 、 “ 公司 ” )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 中信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 )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2017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500 万元, 其中,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人民币 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董事会批准预计的交易对象和交易品种 统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404.16 万元 , 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和提供劳务总金额为 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总金额为 2,404.16 万元。

以下为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按产品或
劳务分类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
总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裕同电子
有限公司
租赁 1,115.09 46% 2,000 80%
深圳市君同商贸 租赁 796.5 33%

1

有限公司
易威艾包装技术
(烟台)有限公司
租赁 492.57 21% 500 20%
合计 - 2,404.16 100% 2,500 100%

注: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将其全部房产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从 2017 年 8 月开始向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租 赁费用。

二、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预计 2018 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 民币 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按产品或劳务
分类
2018 年预计金
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总额
的比例
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租赁 2,000 44%
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
租赁 500 11%
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采购模具 1,000 22%
深圳市华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1,000 22%
合计 4,500 100%

(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君同商贸 ” )、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易威 艾包装 ” )、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莞华研 ” )、深圳市华智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智信息 ”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与本公司的具 体关联关系见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中。公司本次与君同商贸、易威艾包装、东 莞华研、华智信息的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2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 1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06 月 09 日

法定代表人:吴兰兰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 1 号职工活动中心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 ; 投资兴办实业 (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企业管理咨询 ( 不含人才中介服务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数码产品、通讯 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股东情况: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 100 股权,公司实际控 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 51% 、 49% 股权 君同商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 、君同商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君同商贸 26,488.88 526 25,962.88 0.00 -134.38 2017年12月
31日

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君同商贸 100 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 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裕同电子 51% 、 49% 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10.1.3 (二)条规定,君同商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 1 、关联方名称: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3

成立日期: 2009 年 09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骆小青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B-23 小区

注册资本: 859.998 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包装材料,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 物业管理、设备租赁;从事木材、五金机电的批发业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易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包装 100% 股权 易威艾包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 、易威艾包装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易威艾包
7,582.43 3,529.58 4,052.85 492.57 -636.19 2017年12月
31日

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先生的弟弟钟翔君先生通过 全资子公司山川河谷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00% 股权,易 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易威艾包装 100% 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10.1.3 (三)条规定,易威艾包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 、关联方名称: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02 日

法定代表人:王华君

地址:东莞市东坑镇角社村新村路维智工业园 10 栋

4

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粉末材料;生产、销售、加工:机械零部件、 金属粉末成型产品、合金粉末成型产品、陶瓷粉末成型产品、真空烧结炉;金属 表面处理 ( 不含电镀 ) ;模具设计、开发、加工、销售;纳米材料的研发;销售: 电子元器件、新材料产品、粉末成型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华研 80% 股权,自 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东莞华研 20% 股权。

东莞华研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 、东莞华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东莞华研 9,455.06 5,031.45 4,423.61 1,069.31 -3,503.16 2017年12月
31日

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华研 80% 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 生持有东莞华研 20% 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 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 11.25% 、 88.75% 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10.1.3 (三)条规定,东莞华研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深圳市华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华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王华君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 1 号职工活动中心 102 房 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元

5

经营范围:自动化信息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机电一 体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华研 90% 股权,自 然人王华君先生持有东莞华研 10% 股权。

华智信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2 、华智信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华智信息 3,420.23 2,571.17 849.06 695.70 -145.58 2017年12月
31日

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智信息 90% 股权,自然人王华君先 生持有华智信息 10% 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王华君、 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前海君爵 11.25% 、 88.75% 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10.1.3 (三)条规定,华智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及租赁业务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所需的采购及租赁业务,均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 势资源互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6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遵循公平定价前提下,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 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 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焦延延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4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