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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UTO Packaging Technolog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16

Apr 24, 2017

54833_rns_2017-04-24_8600b42e-870d-4ed5-bbbb-e2c32bae0df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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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黄纲 独立董事 出差 周俊祥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0,00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裕同科技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恩芳 蒋涛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
办公地址
电话 0755-33873999-88265 0755-33873999-8826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高端品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与研发创新解决方案、一体化产品制造和供应解决方案、 全球运营及服务解决方案”服务。公司在专注消费类电子产品纸质包装的同时,积极推进业务多元化及产品多元化进程,顺 利导入高档烟酒、医疗健康、化妆品及高端奢侈品等行业客户,有效推进环保纸托、互联网印刷包装、汉纸文化产品、广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创意等领域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坚持“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为主,在传统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尝试全新商业模式, 布局互联网印刷包装业务,开展商务印刷、个性化定制、中小微企业包装业务,自主研发的线上平台(www.boxdiy.cn)已 成功上线测试运行,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2. 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纸质包装是世界上用量最大的包装材料,其产值呈逐年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的统计,到2020年,全球 纸质包装产值预计将达到3,050亿美元。根据中商情报网统计,2015年,我国纸质包装业产值约7,378亿元,作为仅次于美国 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由于我国包装印刷市场发展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技术落后、效率低下、产业集中度低 等特点。

包装行业的周期与下游行业的经营状况和应用需求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能力 不断增强,社会总体消费需求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因此,在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和应用需求的带动下,纸质印刷包装行业在未 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将处于成长期。

公司作为中国纸包装行业领头羊,在市场份额上处于领先地位,根据权威杂志《印刷经理人》组织评选的“2016年度中国印 刷企业100强”排行榜位列第一名;在研发创新上,公司时刻关注印刷包装行业前沿技术研究,在智能包装、功能包装、新材 料、新工艺等研发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年
营业收入 5,542,362,619.61
4,289,630,574.60

29.20%

3,665,439,34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815,963.24
658,199,324.55

32.91%

562,032,41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51,506,597.51
639,703,920.10

33.11%

574,567,858.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838,822.31
423,189,650.81

-37.42%

461,541,925.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300
1.8283

32.91%

1.56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300
1.8283

32.91%

1.56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8%
35.27%

0.21%

40.39%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年末
资产总额 7,472,490,271.22
4,407,610,064.43

69.54%

3,321,920,10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71,593,153.89
2,169,268,433.00

96.91%

1,649,444,339.0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006,756,204.74
1,014,206,004.57

1,571,305,086.65

1,950,095,32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261,231.26
128,404,346.13

297,346,871.71

323,803,51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8,981,765.80
126,155,836.54

293,869,591.97

312,499,40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252,098.13
117,070,711.12

106,778,608.19

-280,262,595.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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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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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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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
210,9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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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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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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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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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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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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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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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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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
210,9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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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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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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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6,26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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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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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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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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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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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
210,9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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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43,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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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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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8,3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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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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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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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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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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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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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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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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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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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43,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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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17,9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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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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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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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状态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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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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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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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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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8,334,900
8,3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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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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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5,547,600
5,5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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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3,4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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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50,1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26,459 报告期末表决权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0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兰兰 境内自然人 52.75%
210,998,700

210,998,700
王华君 境内自然人 10.91%
43,650,000

43,650,000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8%
17,931,600

17,931,600
北京君联睿智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44%
17,748,000

17,748,000
刘波 境内自然人 4.15%
16,587,000

16,587,000

质押
4,800,000
孙嫚均 境内自然人 4.09%
16,347,600

16,347,600
深圳市裕同电
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08%
8,334,900

8,334,900
湖南湖大海捷
津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7%
6,260,870

6,260,870
罗鸣 境内自然人 1.39%
5,547,600

5,547,600
徐金洲 境内自然人 0.87%
3,492,000

3,492,000
第一名、第二名股东吴兰兰、王华君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吴兰兰、王华君分别持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第七名股东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49%、51%股权,与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的说明 动人;吴兰兰与第五名股东刘波为姐妹关系;其余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中第一名股东张小宁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600股;第二名股东吴利青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743股;第
四名股东王书文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16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24,0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827股;第五名股东张景如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第六名股东胡宝民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79,600股;第七名股东陈玉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300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74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43股;第九名股东兰介钟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37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picture [363 x 2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6裕同01 112472 2021年11月03日 80,000
4.00%
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 不适用
付情况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同期变动率
资产负债率 42.61%
50.64%

-8.03%
EBITDA全部债务比 66.51%
67.52%

-1.01%
利息保障倍数 17.38
17.45

-0.40%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在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7年来最低、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地区和全球性挑战突发多发的恶劣环境下,中国经济 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万亿元,增长6.7%。报告期内,印刷包装行业受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 对行业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市场,强化技术创新,加强成本管控和供应链管理等工作,有效降低不利 因素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2亿元,同比增长29.20%;净利润 8.75亿元,同比增长32.91%。公司荣获权威杂志《印刷经 理人》组织评选的“2016年度中国印刷企业100强”排行榜第一名。

(一)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落实战略规划发展方向,持续完善大客户解决方案,强化区域营销,横向深耕各业务板块,纵向拓展产 业链,重视科研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

公司在保持ICT行业纸质包装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扩大高档烟酒、化妆品、高端奢侈品等行业市场份额;试水新型商业模 式,“互联网+”项目正有序推进;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一体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深挖客户需求,纵向布局相关行业;持 续研发新型材料、新型技术、新型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为先进、环保的产品解决方案;高度重视人才体系建设,实现公司的 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内部管理,深挖运营潜力

2016年,公司在面临巨大挑战的形势下,聚焦降本增效的关键环节,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改善、采购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取得 阶段性成果。

公司将全面预算控制和重点专项管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预算反馈和控制功能,进一步发挥了预算管理的引领和考核评价作 用;2016年公司着眼成本管理优化,推进项目考核机制,做到立项明确、量化追踪、执行落地。

(三)坚持科研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始终将科研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一是持续加强环保包装、智能包装、功能包装、物联网、新材料新工艺研 发的研发;二是大力推广生产自动化,推进智能制造和工业4.0建设,提升生产效率;三是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运营 效率。

2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 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彩盒 4,161,352,887.62
1,485,520,005.90

35.70%

33.89%

40.67%

1.72%

4 、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本集团新增合并单位10家,无注销及处置合并单位。

4 )对 2017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