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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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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2,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1%;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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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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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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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2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3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1%;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0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1%。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 年8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8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8 月6 日起至2020 年8 月16 日,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 年8 月17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8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原激励对象中有2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 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 将激励对象人数由397 人调整为36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9.50 万 股调整为1,206 万股;董事会同意以2020 年8 月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369 名激励对象授予1,2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42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10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2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30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 任旭、王亮、颜鹏等共计27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27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因公司已完成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共计520,000 股,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2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公司授权登记完成暨上市日为2020 年10 月1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 售期已于2021 年10 月14 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序 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条件 |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 ||||
| 不适当人选; | ||||
|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 ||||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 ||||
| 2 | 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 |||
|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
| 除限售条件。 | ||||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 ||||
| 管理人员情形的; | ||||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
|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 公司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 |||
|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 83,777.05 万元,相比2019 | |||
| 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或以2019 年度营业 | 年度(65,558.00 万元)增 | |||
| 3 | 收入为基数,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 长率为27.79%。2020 年度 | ||
|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公 | |||
|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 | 司层面业绩满足解除限售 | |||
| 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 条件。 | |||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
|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 ||||
|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 ||||
| 本次解除限售的342 名激励 | ||||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 档, | ||||
| 对象2020 年度绩效考核均 | ||||
| 4 |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 | |||
| 达到C 档及以上,满足解除 | ||||
| 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 | ||||
| 限售条件。 | ||||
|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则上一年度 | ||||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 | ||||
| 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 |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 | ||||
|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
|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2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342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8,000 股,占公 司现有总股本的0.31%。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姓名 | 职务 | 初始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
本期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20%)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80%) |
| 李跃峰 | 总经理、非独 立董事 |
530,000 | 106,000 | 424,000 |
| 赵欣 | 副总经理、非 独立董事 |
550,000 | 110,000 | 440,000 |
| 李松林 | 副总经理、非 独立董事 |
250,000 | 50,000 | 200,000 |
| 程霞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
250,000 | 50,000 | 200,000 |
| 廖拾秀 | 财务总监、非 独立董事 |
55,000 | 11,000 | 44,000 |
| 邓冰 | 非独立董事 | 250,000 | 50,000 | 200,000 |
|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人员(336 人) |
9,655,000 | 1,931,000 |
7,724,000 |
|
| 合计 | 342 人 | 11,540,000 | 2,308,000 |
9,232,000 |
注1:该表格中已剔除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2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解除限售等情况。
2、上表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须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 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
153,691,701 | 20.44% | -2,308,000 | 151,383,701 | 20.13% |
|---|---|---|---|---|---|
| 高管锁定股 | 141,631,701 | 18.83% | 141,631,701 | 18.83%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2,060,000 | 1.60% | -2,308,000 | 9,752,000 | 1.30% |
|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
598,385,379 | 79.56% | 2,308,000 | 600,693,379 | 79.87% |
| 三、股份总数 | 752,077,080 | 100.00% | 0 | 752,077,080 | 100.00% |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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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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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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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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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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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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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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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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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