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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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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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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时胜”、“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5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5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1,5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8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 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 ” 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发行人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8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总 量为1,38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035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 股转让”)35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 206.49531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总量 40%的股票,即 554 万股,网下最 终发行 692.5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50%,网上最终发行 692.5 万股,为本次 发行总量的 50%,回拨后网上超额认购倍数为 41.29906 倍。
4、 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 692.5 万股,且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优先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不低于本次 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的 4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 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对全体有效申购对象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占有效 申购总量的比例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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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T 日)结束。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 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 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 2014 年 1 月 15 日(T-1 日)公布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获配 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保荐人(主承销 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 网下申购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 20 家网下配售对象,除一家未通过 网下电子平台参与申购外,其余 19 家网下配售对象均按初步询价有效报价对应 的申购数量通过网下电子平台参与了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 的规定,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进行了逐一核查, 确认上述参与申购的 19 家网下配售对象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综上:按照《发行公告》要求申购及缴款的配售对象为 19 家,申购总股数 为 7,070 万股,申购资金总额为 152,570.6 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为 206.49531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总量 40%的股票,即 554 万股,网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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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发行 692.5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50%,网上最终发行 692.5 万股,为本次 发行总量的 50%,回拨后网上超额认购倍数为 41.29906 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 692.5 万股,且优先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 的 4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 和方式对全体有效申购对象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占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进行配 售。全部有效申购对象的获配比例=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9.7949%。
配售股数按照计算结果有效申购对象只保留到个位数,累积的 10 股余股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分别配售给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5 股)和全国社 保基金五零三组合(5 股)。
根据上述配售原则和方式,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序 号 |
配售对 象类型 |
申报价格 (元) |
有效申购 数量(股) |
获配股数 (股) |
|
|---|---|---|---|---|---|
| 配售对象名称 | |||||
| 1 |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公募基金 | 21.60 | 1,500,000 | 146,923 |
| 2 |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60 | 2,500,000 | 244,872 |
| 3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60 | 1,500,000 | 146,923 |
| 4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60 | 3,500,000 | 342,821 |
| 5 | 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公募基金 | 21.60 | 2,600,000 | 254,667 |
| 6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社保基金 | 21.58 | 3,000,000 | 293,852 |
| 7 |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58 | 6,700,000 | 656,258 |
| 8 |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58 | 3,000,000 | 293,847 |
| 9 | 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58 | 3,600,000 | 352,616 |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社保基金 | 21.58 | 3,000,000 | 293,852 |
| 11 | 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58 | 5,000,000 | 489,745 |
| 12 | 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
公募基金 | 21.58 | 5,000,000 | 489,745 |
| 13 |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 | 公募基金 | 21.58 | 6,500,000 | 63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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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基金 | |||||
|---|---|---|---|---|---|
| 14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
其他 | 21.60 | 1,500,000 | 146,923 |
| 15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1.58 | 1,500,000 | 146,923 |
| 1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
其他 | 21.58 | 6,800,000 | 666,053 |
| 17 | 申银万国3号基金宝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 截至2018年11月19日) |
其他 | 21.58 | 1,500,000 | 146,923 |
| 18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投资账户 |
其他 | 21.58 | 5,000,000 | 489,745 |
| 19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型保险产品 |
其他 | 21.58 | 7,000,000 | 685,643 |
| 合计 | 70,700,000 | 6,925,000 |
注:1、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7,070 万股,其中优先配售对象共 13 家,有效申 购数量为 4,740 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 67.04%。根据《发行公告》规定 的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优先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为 464.279 万股,占本次 网下发行数量的 67.04%,不低于 40%。
四、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初步询价有 效申购数量的投资者情况说明
本次网下发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未通过网下电子平台参与申 购,但于有效缴款时间内缴纳了 6,474 万元资金。
其他网下投资者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 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的情形。
五、股份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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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约为 3,054.15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 用约为 2298.50 万元,审计费用约为 259.00 万元,律师费用约为 110.00 万元,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约 386.65 万元。
七、冻结资金利息处理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 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层
邮 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68826076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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