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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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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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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 D-0279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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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时胜”)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 年4 月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1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赢时胜本期财务报表列示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末账面价值为 21,773.19 万元,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156.98 万元,为对非上市公司 的股权投资。

我们注意到,赢时胜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依赖于管理 层的判断和会计估计。然而,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层用于支持该公允价 值计量的关键假设及依据缺乏充分的客观证据支持。尽管我们已执行了必要的审 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因此, 我们无法确认该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否恰当,该事项可能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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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赢时胜本期财务报表列示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末账面价值为 21,773.19 万元,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156.98 万元,为对非上市公司 的股权投资。

我们注意到,赢时胜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依赖于管理 层的判断和会计估计。然而,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层用于支持该公允价 值计量的关键假设及依据缺乏充分的客观证据支持。尽管我们已执行了必要的审 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因此, 我们无法确认该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否恰当,该事项可能对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赢时胜,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主要 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仅与个别报表相关,不会改变赢时胜2024 年度的盈亏状 况,不会触发赢时胜财务类退市,不会影响赢时胜持续经营等发生变化。因此, 我们判断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赢时胜2024 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 有广泛性。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赢时胜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截至本报告日未能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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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该相关事项不会导致赢时胜2024 年度盈亏性 质发生变化。

四、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赢时胜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 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6,708,708 元。由于近两年赢时胜盈利和亏损交 替发生,因此2024 年我们采用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1,341,741,650.04 元作为基 准,将该基准乘以0.5%,由此计算得出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6,708,708 元。

五、编制基础和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赢时胜定期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新发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玉宝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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