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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INGHE TECHNOLOGY CO.,LTD. — M&A Activity 2016
Aug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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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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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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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零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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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合科技”或“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3) 3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符合并购重组分道审核 中快速审核通道要求进行了逐条说明,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内容
1、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支 持的九大行业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雅康”或“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高精密、 高性能锂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和工信部等 12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支持的 九大行业。
2、本次重组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赢合科技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与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制作的关键工序。标的公司东莞雅康专业研 发制造高精密、高性能锂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高品质锂电池、 聚合物电池、动力电池等生产行业。两家公司的主要产品都涵盖锂离子电池自动 化生产线上主要设备,包含涂布机、分条机、制片机和卷绕机。公司拟通过收购 东莞雅康,实现在规模上和业务上的相互补充,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更高效 地管理和转化产能,拓展公司在规模、研发、销售和生产上的优势。本次交易属 于同行业并购。
3、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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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王维 东、许小菊,不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4、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赢合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东莞雅康 100%股权,同时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因此,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5、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 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 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 通知》(深证上(2013)3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预 案及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 见》和工信部等 12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支 持的九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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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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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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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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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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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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