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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anmade Technology Inc.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ug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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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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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8 月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8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 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 年2 月3 日至2021 年8 月3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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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在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即2021 年 2 月3 日至2021 年8 月3 日),所有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 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 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 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 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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