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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anmade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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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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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 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8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801,217.5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 元。本次 募集资金已于2020 年6 月2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0 年6 月2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3-3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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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 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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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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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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