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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Yanmade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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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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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 年8 月2 日上午10:00 以现场+通讯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 年7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 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 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 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 核目的。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 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2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 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2021 年8 月18 日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 董事一致通过。

3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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