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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WOTE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Oct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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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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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特股份 股票代码:00288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宪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何征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 1 号新时代广场 24 层 D 单元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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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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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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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沃特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银桥投资 | 指 |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吴宪、何征、银桥投资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 ||
| 《第15号准则》 | 指 | |
|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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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吴宪
姓 名:吴宪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9**
住 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青青山庄 2 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何征
姓 名:何征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1**
住 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青青山庄 2 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31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银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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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8825172J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166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吴宪 |
| 成立日期 | 2011年07月22日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4层D单元 |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 | |
| 经营范围 | |
| 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 | |
| 营业期间 | 2011年7月22日至2031年7月22日 |
| 股东 | 吴宪、何征、邓健岩、于虹、张尊昌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24层D单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宪在公司直接持有 21,32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00%),通过银桥投资间接持有 10,724,316 股股份。
何征在公司直接持有 20,660,2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0%),通过 银桥投资间接持有 10,322,161 股股份。
银桥投资在公司持有 22,252,9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沃特股份外,吴宪、何征、银桥投资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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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 减少。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沃特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吴宪、何征、银桥投资作为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吴宪、何征、银桥投资 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633,714 股(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比例 5.58%)。
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0 年 9 月 22 日,吴宪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0 万股;何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 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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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1,325,000 股,占比 17.94%;何 征持有上市公司 20,660,295 股,占比 17.39%;银桥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2,252,942 股,占比 18.73%。吴宪、何征及银桥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64,238,237 股,占比 54.0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后,沃特股份的总股本从 118,837,250 股变更 为 133,278,547 股,吴宪、何征及银桥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分 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33,278,547 股的 16.00%、15.50%及 16.70%,合计占比 48.20%,股比被动稀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2日内,不得 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沃特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宪、何征及银桥投资持有的公司 64,238,237 股股 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但因吴宪系上市公司董事长,何征系上市公司总经理、 董事,所持股份受相关法律法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做出的承诺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宪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 6,55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0.72%;何征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 18,6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0.32%;银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 3,2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65%。
三、履行承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宪、何征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宪、何征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 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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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沃特股份股票的情况
-
1、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
-
所的集中交易方式买入沃特股份股票的情况;
-
2、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
-
宗交易方式卖出沃特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时间 | 方向 | 种类 | 数量 | 交易价格(元) |
|---|---|---|---|---|---|
| 吴宪 | 2020-9-22 | 卖出 | 无限售流通A股 | 1,700,000股 | 26.07 |
| 何征 | 2020-9-22 | 卖出 | 无限售流通A股 | 600,000股 | 2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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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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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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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吴宪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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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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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何征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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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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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吴宪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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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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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吴宪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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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何征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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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宪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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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沃特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吴宪、何征、银桥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吴宪、何征: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青青山庄2 栋 银桥投资: 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 号新时代广场24 层D 单元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
吴宪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1,325,00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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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份比例 | 持股比例:17.94% 何征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0,660,295 股 持股比例:17.39% 银桥投资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2,252,942 股 持股比例:18.7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吴宪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1,325,000 股 持股比例:16.00% 何征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0,660,295 股 持股比例:15.50% 银桥投资 股票种类:A 股股票 持股数量:22,252,942 股 持股比例:16.7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 2020 年10 月20 日 方式: 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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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是□ 否√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否√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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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吴宪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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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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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征 2020 年 10 月 1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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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宪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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